高雄高分院。(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某國小已婚蘇姓老師,被控捆綁並性侵10餘名男童,還拍錄整個過程,經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從重判刑18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從輕改判16年徒刑。
據了解,被告蘇男自1999年起,在高雄市某國小擔任教師及社團的指導老師。他自2005年起,至2023年始遭查獲,共有10餘名學童被侵犯。
蘇男是利用學生參與社團期間涉嫌性侵,地點遍及社團教室、視聽教室、學校廁所、車上、飯店房間、住家等處,行為態樣除要求學童含其生殖器、舔乳頭外,尚包括捏或夾乳頭、繩索捆綁、跪地、脖戴項圈、口咬異物、乳頭貼花等。
此案經高市議員議會質詢始爆發,並因學校通報警方處理後,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起訴。
橋頭地院認定蘇男共觸犯26罪,有11名學童受害,依妨害性自主罪、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處執行刑18年。
他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改處有期徒刑16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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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