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特約技師謊稱採購相機詐廠商546萬,被台北地院判刑5年半。(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環境部監測資訊司的特約助理環境技師林家銘,涉4度佯以環境部欲採購相機等小家電作為獎品等理由,向4家廠商詐得相機與攝影機,合計546萬餘元,旋即上網拍賣出售花光,台北地院今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將林男判處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有詐欺罪判易科罰金之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2023年11月間,林家銘利用辦理採購業務機會,聯繫過去曾為環境部提供冷氣及安裝採購的一家廠商林姓承辦人,謊稱環境部欲採購相機等小家電,要業者報價,林為了取信對方還偷同事保管的單位圓戳章,在報價單及訂購單蓋章,致業者受騙出貨190多台SONY相機與鏡頭、GOPRO運動攝影相機、CANON相機、PANASONIC單眼相機,價值合計473萬餘元。
業者依約供貨後,林男多次推託,去年間8月又找3家業者,謊稱環境部要小額採購相機及攝影機,陸續騙得30台INSTA360X4攝影機及配件,約值79萬餘元,再陸續至在DCARD及二手拍賣平台轉賣。
檢方另查出,去年3月至7月林在二手拍賣平台,佯稱要賣攝影機或相機,向5名買家騙得32萬餘元後,卻不出貨,買家催促不成而報警。
審理期間林男因繳不出15萬交保金而被羈押至今,法官判決後開羈押庭,林說已請律師幫找親友協助,但目前還沒找到,他對延押沒意見。
檢察官認為林男刑期重,犯罪金額亦高,未見賠償的具體行為,有逃亡之虞,建請法官審酌。
林男告訴法官,他過去兼職2份工作,每天工作到晚上11、12點,因此沒空回家,索性退租,以致居無定所,若獲交保將會住在戶籍地老家。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