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一天背走2000多萬元黃金,上海兩人被判刑

一天背走2000多萬元黃金,上海兩人被判刑

坐在僻靜小樹林的長凳上接頭,一天之內完成四次交易,背走總計54斤、價值逾2000萬元的黃金,事後還能坐收「好處費」——這看似輕鬆的「美差」,最終卻將他們送進監獄。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一起運送黃金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宣判,兩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

「黃金換料」下的利欲熏心

2024年7月26日,深圳黃金珠寶商嚴某接到上家「任務」,需將一批54斤黃金,以「黃金換料」方式緊急從上海轉運至深圳。

所謂「黃金換料」,即在上海接收散裝金條,在兌換點兌換成整公斤金塊後,即可在深圳的關聯兌換點提貨,從而實現「上海交貨、深圳提貨」的當日流轉。

「要的這麼急,還是異地流轉……」嚴某察覺到這批黃金來路不明,甚至懷疑涉及電信詐騙等犯罪所得,但面對上家許諾的豐厚報酬,他利令智昏,非但未抽身,反而主動物色「搭檔」,當日便聯繫了在上海從事珠寶加工、熟悉黃金行業的好友王某,與其約定提成費用,邀他共同完成這筆「生意」。

接到邀約,王某心中不禁打鼓。從事黃金珠寶業務十餘年,他再清楚不過,正規黃金交易必須登記交接人信息、核驗發票憑證,這單「生意」操作如此隱秘繁瑣,絕非正道所為。然而,金錢誘惑終歸壓倒理智,王某應承下來,同意協助完成這次「黃金換料」。

小樹林里的「暗影接力」

次日,在嚴某的電話遙控指揮下,一場頗具戲劇性的黃金「暗渡」正式拉開帷幕。

「你坐在小樹林的凳子上等著,有人會來找你交易。」吃完午飯,王某便按照嚴某指示來到公司附近的小樹林,坐在長凳中間等待。

不久,一名戴著口罩、身背黑色背包的男子悄然在長凳另一端坐下,雙方簡短試探,幾句警惕的暗語迅速對上,背包男子隨即拉開拉鏈,取出沉甸甸的包裹——裡面是約14斤散裝金條,王某驗貨完畢不敢耽擱,迅速背起黃金離開,轉交給下個接頭人。

之後,這些人火速前往上海某兌換點,將散金熔鑄成整公斤金塊,兌換成功的同時,嚴某安排的人員在深圳的關聯兌換點提取了等重的金條。就這樣,整個非法交易鏈條在兩地間「無縫銜接」,一次跨越千里的「贓款漂白」就此完成。

在嚴某持續「調度」下,王某如法炮製,短短一天內竟完成四次「暗影接力」,累計運送黃金高達54斤。嚴某則穩坐「中軍帳」,既指揮上海接頭收貨,又協調深圳同步提貨。

「美差」變「鐵窗」

自以為天衣無縫的「大生意」,終究難逃法網。2024年8月,警方將王某抓獲歸案,一個月後,嚴某也落入法網。

經查,這批黃金來源於劉先生。自2024年6月起,劉先生被詐騙團伙詐騙,分5次購買總計84斤黃金,同年7月27日,劉先生按指示在上海某商場停車場交出部分黃金。自此,這些詐騙而來的一塊塊散金如同被投入一條精密運轉的洗錢流水線,從停車場到小樹林,再到上海兌換點熔鑄成整塊金條、深圳人員同步提取,環環相扣,層層掩飾,最終流向境外。而嚴某、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卻為利驅使,積極充當轉移、掩飾贓款的「工具人」,成為這條罪惡長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幫人運送黃金便能得到高額報酬,看似輕鬆賺錢,實則是犯罪分子的誘餌,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承辦檢察官舒潔強調。

2025年1月,普陀區檢察院以該罪名對二人提起公訴。3月6日,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嚴某、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至四萬元不等。

檢察官說法

以往犯罪分子多利用銀行卡洗錢。隨著普法深入,在銀行卡買賣難度加大的情況下,不法分子又「創新」出黃金套現等新手段,這種協助轉移贓物的行為,不僅嚴重危及他人財產安全,更易成為電信詐騙犯罪團伙的幫凶,將自身推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對此,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切勿被高薪「糊了眼」,心存僥倖,鋌而走險,最終淪為洗錢「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