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臉書貼「愛心認養切結書」,卻被橋頭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楊姓男子因送養毛小孩,獲蔣姓女子贈送記載年籍資料的「愛心認養切結書」,他翻拍後涉嫌上傳臉書炫耀,因裡面有她個資,被橋頭地院依涉嫌違反個資法,判處易科刑2月。
據了解,2024年7月30日,被告楊男因送養貓咪給蔣姓女子,而獲贈她填寫的「愛心認養切結書」紙本,裡面並記載其姓名、國民身分證號、住址,以及行動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
當天下午,楊男翻拍切結書後,涉嫌上傳其個人臉書,蔣女因個人資料外泄,生活深受困擾,因而向岡山分局報案。警方傳喚楊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檢察官並聲請簡易處刑。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後,審酌楊男坦承犯行、學歷和職業等情形,及有意賠償和解,但因無法連繫蔣女而未果,量處有期徒刑2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