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北市幼兒園狼師 猥褻4男女童判刑8年

男教保員陳羿翰任職松山區2家幼兒園時,被控先後猥褻1名男童、3名女童。台北地院審結,依陳犯「對未滿14歲男女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8年徒刑。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男教保員陳羿翰任職松山區2家幼兒園時,被控先後猥褻1名男童、3名女童。台北地院審結,依陳犯「對未滿14歲男女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8年徒刑。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男教保員陳羿翰於2013年、2014年間任職北市松山區2家幼兒園時,被控先後猥褻1名男童、3名女童。台北地院審結認為,陳男為滿足自己性慾,強制猥褻4名幼童,犯後託辭卸責,未見悔意,依犯「對未滿14歲男女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共犯4罪,合併判處8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羿翰於2013年6月間因松山區一家幼兒園的1位女教保員請產假,陳男到該園擔任代理教保員期間,他在某日的午餐前,以檢查身體為由,在園內的工作櫃前,脫掉1名男童褲子,撫摸猥褻男童私密處。2014年3月陳男應聘至松山區另一家幼兒園擔任正職教保員5個月內,被控3度將手伸入3名女童衣褲內猥褻私密處。

案經被害女童返家告訴家長「我被老師亂摸」才曝光。北檢調查後認定陳男犯下多起加重猥褻強制重罪,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去年11月間將陳男依涉犯「對未滿14歲男女犯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否認犯行,辯稱就算有碰到幼童私密部位,也是為了教養照顧幼童;法官綜合被摸幼童供述等相關證據認定,陳為了為滿足自己性慾,強制猥褻4名幼童,犯後託辭卸責,未見悔意,依陳犯「對未滿14歲男女加重強制猥褻」罪,共犯4罪,各處3年6月徒刑,合併判處8年徒刑。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