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 8 月

高市議員候選人涉賄選 4人仍判無罪

高雄劉姓議員候選人等4人涉嫌賄選案,高雄高分院仍然維持無罪判決。(記者鮑建信攝)

高雄劉姓議員候選人等4人涉嫌賄選案,高雄高分院仍然維持無罪判決。(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劉姓議員候選人等4人,假借發放愛心物資,涉嫌向選民賄選,被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經地院判決無罪後,檢方不服上訴,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橋頭地檢署指出,2022年間,被告劉男登記參選左楠區市議員選舉,為能順利當選,與競選總部主任兼某慈善會理事長許男、總部副主任林男和賴姓助理等人,共謀涉嫌向選民買票。

劉等人由慈善會提供物資,或向不知情隔熱紙店陳姓老闆、寺廟負責人等募集物資,再以發放愛心物資給弱勢團體名義,聯繫不知情里長候選人或現任里長,在左營、楠梓等處,替其發送印有文宣的物資給里民,因而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

高雄地院開庭後,認為賄選證據不足,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

由於一、二審均判決無罪,依速審法有關規定,若無違背法律等情節,此案可望就此落幕。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