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 8 月

吸毒悶死9歲女、6歲兒 前櫃姐認罪求法官「判輕一點」

蘇姓前櫃姐(右1)吸毒後悶死幼女、么兒,高院今首度開庭,蘇女認罪並稱很後悔,請求法官「判輕一點」。(記者楊國文攝)

蘇姓前櫃姐(右1)吸毒後悶死幼女、么兒,高院今首度開庭,蘇女認罪並稱很後悔,請求法官「判輕一點」。(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蘇姓前櫃姐因心情低落,竟在新北市1間汽車旅館施用毒品後,將一對親生9歲女兒、6歲兒子餵食安眠藥後,先後掐死及悶死,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各判蘇女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今(14)日首度開庭,蘇女出庭時認罪並表示後悔,請求「判輕一點」;下次庭期訂8月12日。

據悉,下次庭訊時,高等法院將傳訊2名被害孩童的長輩出庭,了解對蘇女犯行的看法。

判決指出,36歲蘇女有多年吸毒惡習,曾擔任百貨公司櫃姐,案發前是單親母親,撫養一對稚齡子女。去年5月14日上午,她帶兒女住在汽車旅館時,心萌短念,竟在吸毒後,下手殺害兒女。

被害子女的幼稚園老師、安親班老師、被告的友人、姐姐、弟弟曾作證,案發前,蘇女極為疼愛與照顧子女。

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為,蘇女僅因心情低落,自己萌生短念,竟認為兒女是她生的,因此有權奪走他們的生命,造成2名孩童枉死,今年5月9日判蘇女涉犯2個殺人罪,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高院7月2日下午提訊在押的蘇女召開移審庭,認定蘇女涉犯殺人重罪、且一審重判無期徒刑,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蘇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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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