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男子在單位離奇死亡 妻子泣血探求真相

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應有之義。「我丈夫劉勇在其工作單位神木化工廠離奇死亡,至今長達半年多以來,單位領導始終拒絕見我。懇請有關部門儘快查明事實真相,還我丈夫一個公道,讓其早日入土為安!也讓我們母子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的生活軌道!」陝西省神木市的劉女士近日致函有關部門如是說。

2020年1月31日,我丈夫劉勇(38歲)在其工作單位神木化工廠離奇死亡。至今長達半年多以來,單位領導始終拒絕見我,派我丈夫的部門經理宋某某告訴我,我丈夫遺體必須火化後再安葬了,才能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沒有錢就向我大伯子求救出錢把人火化後再安葬了。
回顧我丈夫出事的當天,單位並沒有打電話通知我,而是在他們單位上班的我的同學在9時25分語音告訴我我丈夫出事了,在醫院搶救。後又接到我丈夫前同事打電話告訴我,我丈夫打籃球碰了,在醫院搶救呢!在疫情期間我父親開車把我們母子送到錦界神府經濟開發區醫院,到了醫院時已經11時16分了,我大伯子、大姑姐,二姑姐、兩個姐夫都已經到了,他們都拿著紅布條條,顯然是他們在家就知道我丈夫已經去世了。
當我知道我丈夫去世那一刻,我就暈厥過去了,後來我就糊裡糊塗的坐在了車裡。在此期間,廠里沒有任何人和我談及我丈夫的有關出事情況。我大伯子及我大姑姐在沒有和我進行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和當地派出所簽署對我丈夫死因無異議協議,並將我丈夫遺體拉到神木西沙殯儀館,當天下午和我商談要火化我丈夫遺體。
我去看我丈夫的遺體時,他們不讓我去我丈夫遺體身邊,距我約4米左右的距離,當時處於平仰卧位,褲子已換新,沒穿上衣,上半身平卧位外露的水平面以上未見明顯傷痕、青紫等痕迹,頭部套一個塑料袋子,但能看到肩部以上及頭部青紫,鼻子口都有血液流出。我就去和我大伯子探討我丈夫的死因,我大伯子告訴我,他已經問過榆林星元醫院的醫生了,醫生說是心臟猝死,同時我大伯子要求火化我丈夫遺體。我當時想我丈夫才38歲,沒有任何心臟病史,亦無相關身體不適等癥狀,且每年單位都有體檢,除了血壓是波動在140—150/90—95mmHg、輕度脂肪肝外,其它各項指標未見明顯異常情況。怎麼會心臟猝死?且我沒辦法接受我丈夫已死亡,我感覺他就是睡著了……我沒有答應,就一直查有關資料、文獻等。
在我丈夫出事的第三天,我也倒下了。在醫院治療回來後,我大伯子告訴我,我丈夫單位來人了,需要我簽個字了。單位來的是我丈夫的部門領導,他們特別給我強調我丈夫後事繁瑣複雜,讓我將我丈夫所有事宜全權委託於我大伯子處理。我告訴這些單位領導,我雖悲痛,但我不糊塗,我暫不委託他人處理,後面的事後邊再說。就這樣激怒了我婆家所有的家人,就開始喝責我。後來我大伯子就委託多方家人、親戚來勸說我火化、安葬我丈夫遺體。見我不答應,我大伯子就蠱惑以我婆婆為首的6個家人,來我住所不讓我出門,強行讓我火化安葬我丈夫遺體。我為逃脫,差點從樓上跳下去,無奈報了警,才沒能火化安葬了我丈夫遺體。但是從此就再沒有見到我婆家任何家人,我婆婆就離開了家,找不到了,打電話不接,發信息不回,在後來就將我拉在黑名單里。我打電話懇求我大伯子希望他能協助查明我丈夫的死因及後事的處理,我大伯子告訴我,死因明確的,就是病死的,當下就是把遺體火化了安葬了,單位不給錢,殯儀館費用太大了,我們付不起。否則不管。
3月21日,我父親在單位門口遇到一位在我丈夫出事當晚值班的保安。這位保安一臉納悶的表情,哦……原來你們家屬什麼都不知道啊!他告訴我父親,我丈夫在廠區出事的,大約在當晚凌晨三四點鐘,一穿著工作服的職工騎自行車從廠區到生活區找速效救心丸,沒找到,又返回了廠區;3月22日,一個在1月31日8點到崗值班保安告訴我,他剛接班後發生的一些情況。這位保安說,大約在8時10分左右,從廠區駛出一輛越野車進入生活區公寓,車裡坐著4個男人,稱有緊急事宜,沒測體溫,沒有登記進出職工登記記錄冊。大約過了5分鐘110來了,進入單位生活區公寓。又過了大約三四分鐘120救護車來了,先去了單位西門口。由於疫情西門口大門封鎖,又返過來從正門駛入,沒讓他們保安進去。
我翻了一下我丈夫的手機通訊錄。在2020年1月31日8時05分至8時11分之間,我丈夫班組班長陳某連給我丈夫打了5個電話均未接通,8時14分又發了一次微信視頻電話未接通。我丈夫的室友是這樣告訴我的:「我當時下夜班了,正在單位食堂吃早餐時接到了你老漢班組班長陳某的電話,說你們老漢沒有到崗位,打電話不接,讓我回宿舍看看什麼情況。我回去宿舍看到你老漢在床上躺著了,我摸了一下他的腿還有溫度了,就回了你老漢班長陳某你老漢的情況。之後我沒參與護送你老漢去急救。」當我問班長110當時去的第一現場是在哪裡時,這位班長稱他也記不清了,大概是在醫院吧……在我丈夫的病歷顯示:到了神府經濟開發區醫院,醫院搶救室時間:2020年1月31日8時30時,做心電圖時間為2020年1月31日8時39分。
問題是,我丈夫住在距離職工食堂約300多米的單位公寓三樓,宿舍住倆人,較狹小,公寓到醫院距離3.3千米。我丈夫體重約95公斤,在那麼短的時間裡,是怎麼抬下來的?廠區有救護車嗎?這些疑問,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
3月23日,我去當地派出所到警務室談話時,賀某警官和我談道:「你老漢是胖了哦,我們去了的時候你老漢在廠區的救護車上么,我當時是迎腳看過去的,我就都沒看到你老漢的頭,只看見他的肚子。」我問:「你們首先去的哪裡?」他回答:「接到報警後,我們先去了神木化工的生活區公寓。」我又問:「那你們去我老公的宿舍了嗎?」他又告訴我:「當時沒有去宿舍,緊接著120救護車就來了,就接去神府經濟開發區醫院搶救了,我們也又去了醫院。」我懷疑我丈夫的死因單位有隱瞞,要求看我丈夫出事區間的相關監控視頻及職工出入登記記錄。賀某說他們不敢這樣做的,若對死因有異議,他們回頭把出事區間內所有的相關監控視頻複製保存一份供以後備案。
為弄明白我丈夫的死因,我一直在找單位領導,他們拒絕見我,也不讓我進入單位大門。在我帶著兩個幼小的孩子努力爭取進入時,被把守在單位大門口的十多個保安打傷,不是被拉出來就是被抬出來,拉的將我的衣服扯破,腳趾扭傷,我和我丈夫的兩部手機摔壞,嚇得我兩個孩子放聲大哭,直打哆嗦。
在3月22日我向單位要求查看監控視頻的時候,單位派來了三位我丈夫部門領導告訴我,監控視頻我個人沒有權利查看,要通過公安部門查看,如果經了公安部門,那就必須屍檢,最終得走司法程序,那我們也就沒有義務再為你丈夫申請工傷鑒定了;4月9日在派出所的准許下,我再次聯繫到我丈夫的部門經理,他告訴我監控視頻只能看40天的,1月31日的監控視頻已經被覆蓋了,無法調取;4月28日再次要求查看監控視頻時,單位稱廠區及生活區門口及樓道里的監控都壞了。
7月14日我去市公安局反應,要求對我丈夫死亡案件立案偵查。7月16日我大伯子帶著我婆婆去錦界神府經濟開發區醫院補開死亡證明,但是死亡證明我保存完好!他們為何瞞著我去重複開死亡證明?不知作何用途。7月18日神木西沙殯儀館老闆打電話勸說我,讓我火化我丈夫遺體並安葬,催促我交殯儀館存放費用。早在4月10日我丈夫被榆林市工傷保險部門鑒定為工亡,到現在為止單位仍不申請工亡待遇。他們說:「工亡待遇基數沒出來,申請不了,還有僱主責任險申領程序繁瑣、複雜,時間漫長,你先把你們的證件給我們,我們這邊給你們申請,你婆婆已經委託你大伯子處理了,你們家裡面一定要達成一致處理意見,且達成一致的分派意見,我們在坐下來商談好最終處理協議。簽署了處理協議後,先由單位墊付給你一部分賠償款,待僱主責任險申請下來了,工亡待遇基數出來了,再全部付給你們。」
我告訴單位領導,無論工亡賠償還是僱主責任險,都是定數,是我婆婆的份,都給我婆婆,一切按法律規定分派就可以。可是單位一直就以此為借口一推再推。為證實單位此說法,我打12333電話得知:陝西省人社廳早在2020年2月26日就向各市區下發了關於2020年一次性工亡補助核定基數的通知,而且全國各地的核定基數都是統一的;我又打電話給單位購買的僱主責任險所在保險公司(鄂爾多斯中華聯合保險公司),詢問關於僱主責任險的申請流程、所需材料及賠償到位時限。工作人員告知我,申請流程單位知道,只要單位提出申請,所需資料提供齊全10日內便可辦理賠償。隨後我打電話質問單位為什麼要這麼做,單位人力資源部經理無以回答。8月10日,這位單位人力資源部經理又打電話告訴我,我大伯子對工亡鑒定有異議,單位現在不能申請工亡待遇。就這樣,單位為什麼總在找一些莫須有的理由搪塞我?據說單位和我大伯子已經達成一次性處理協議了,賠償款由單位提前預支給我大伯子等人大部分了。
至此,我不知道這種折磨什麼時候是個頭。我沒有固定工作,這兩年處於長期治病徵途中,沒有積蓄,現在連續半年多沒有生活來源。我們母子在此過程中曾一度每天只能維持一頓飯,有時甚至連一頓飯也維持不了。兩個孩子尚小一個8歲,一個6歲,今求助於社會各界人士給予援助。懇請有關部門儘快查明事實真相,還我丈夫一個公道,讓其早日入土為安!也讓我們母子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的生活軌道!
轉自:http://www.peoplescck.com/msrd/20200826/14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