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姓百萬網紅被控涉侵女甜點師,一審判刑3年10月,高院考量余男已認罪、且和被害人和解、賠償,已有悔意,改判2年、緩刑5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營部落格擁有百萬粉絲的余姓知名影評人,被控在他經營的桌游店內,性侵女甜點師得逞,一審判刑3年10月,檢察官和余男均上訴,高等法院審酌余男已認罪、賠償80萬元,並提出手寫悔過書,且依調解內容在在部落格道歉公告,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三審。
判決指出,余男2017年8月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甜點師小如(化名),並於2020年8月起,僱用她擔任其北市桌游店的甜點師。
小如提告指稱,余男在2020年9月間,趁她在廚房製作甜點時,自她背後捏肩膀,並貼近她。余男不顧小如明確表示:「我在忙」、「我有男友」、「不要這樣」、「不要碰我」等拒絕之意,並試圖以手臂反抗,仍強吻小如頸部、耳朵及臉頰,更以手指性侵她得逞。10分鐘後,余男再度指侵得逞。台北地檢署認定余男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他。
台北地院審理時,余男否認性侵犯行,合議庭不採信,判刑3年10月。檢察官和余男均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余男認罪,且與小如達成調解,余男賠償她80萬元,另以小如名義,向財團法人新知基金會、財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現代婦人教育基金會等公益團體捐款,小如願接受余男道歉,此外,余男也依照和解書內容,必須在他經營的部落格內刊登道歉公告,及提出手寫悔過書。
高等法院認定,檢察官雖然上訴一審判刑過輕,但考量余男已和被害人小如和解,並已先賠償部份和解金,已積極彌補被害人,此案之前無前科,且有悔悟之心,今改判余男2年徒刑、緩刑5年,接受3場法學教育。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