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陳姓男子擁有法律系學歷,卻誤信貸款廣告,幫詐團洗錢。(資料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一名陳姓男子擁有國立大學法律系學歷,卻因失業又要扶養女兒只好貸款,竟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還協助提款、購買遊戲點數,成為詐騙共犯。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詐欺、洗錢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5萬元,不過陳男與其中7名被害人和解,得緩刑3年,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6月在臉書看到一則貸款廣告,聯繫自稱「黃經辦」的詐團成員後,對方以「製造金流紀錄」為由,要求他提供玉山銀行帳戶,並配合提領款項、購買遊戲點數。陳男雖曾懷疑對方身分,甚至要求見面確認,但最終仍依指示操作,導致9名被害人共匯入58萬元遭詐,陳男因此被逮捕。
審理時,陳男辯稱「不知買點數是詐騙」,但法官認為,陳男早對「黃經辦」的說詞起疑,卻為求貸款機會繼續配合,顯有「不確定故意」,且陳男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學士後法律系,還有多家銀行貸款經驗,理應熟悉金融流程,因此認定他涉犯共同詐欺及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不過審理期間,陳男與其中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法官考量他無前科且態度良好,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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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