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1 10 月

無照駕駛優先催繳執行 屏東男怕扣車乖乖繳11萬罰單

屏東執行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公路局合作,針對沒有繳交罰單專案進行強力催繳。圖為欠款民眾到屏東執行分署繳清罰鍰。(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屏東執行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公路局合作,針對沒有繳交罰單專案進行強力催繳。圖為欠款民眾到屏東執行分署繳清罰鍰。(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近期頻傳無照駕駛肇事案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正祭出專案執行、全面提高執法力度,屏東執行分署與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公路局合作,針對沒有繳交罰單專案進行強力催繳,新園鄉一名男子無照駕駛未繳罰單11萬元,直接就通知要查扣財產及車子,該男只好乖乖繳錢。

自112年6月30日起,機車無照駕駛最低罰鍰已提高至1萬2000元以上,小型車無照駕駛最低罰鍰提高到1萬8000元以上,5年內2次以上累犯,將重罰到2萬4000元。酒駕遭吊銷駕照後仍無照駕駛再加罰1萬2000元以上,一般民眾將車輛借給無駕照之人駕駛時,將連帶裁處1萬2000~2萬4000元罰鍰外,並需弔扣車牌1個月,5年內違反2次者,弔扣車牌3個月,5年內違反3次者,弔扣車牌6個月,對車主及違規駕駛人都採取重罰。

屏東分署近日即針對1名居住在新園鄉的男子,他多次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且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累計罰鍰11萬元,其中無照駕駛就有4案,因此屏東執行分署將他列為「無照駕駛」專案優先執行對象,調查名下有TOYOTA汽車及其他財產,多次通知當事者繳納,表明不排除查封扣車,當事人乖乖在本月到屏東分署一次繳清全額罰鍰。

屏東分署指出,無照駕駛列為重點執行,民眾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受罰,而沒有繳納罰款者都將被強力執行。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