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由國民黨提供)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18日三讀通過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法,強化對虐待兒童的刑責,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提出「中華民國刑法第77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犯刑法第286條者,不得假釋,該案已於上月底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震驚全台。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被稱為「剴剴條款」的刑法第272條之一及第286條修正案,增訂凌虐未滿7歲兒童致死,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相關條文,拉高的幅度比現行法對殺人者,可處死、無期或10年以上徒刑更重。
對於增訂與286條有關的條文,故意凌虐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比殺人罪還高,民進黨立委持反對意見,但表決不敵藍白人數優勢。民進黨團強調,藍白對「剴剴案」先包庇再消費,民進黨支持虐殺兒童罪可處死,但本次問題在於,故意凌虐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比殺人罪還高,民粹修法恐造成可怕後果。
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辦公室主任陳冠安今日表示,如果以三年刑期作為重罪標準,在過去10年里,刑法286一審判決的輕罪佔比則高達7成3;平均刑期更是從2020年的高峰64.6個月,大幅下滑到2024年的26個月。陳冠安強調,跟民意對干,反對重罰虐兒犯就明說,不要牽拖這麼多理由。請民進黨真的不要再當兒少保護的絆腳石。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