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姓女子亂丟廢棄物,阻礙鄰居通行,並影響生活品質,被高雄高分院判賠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謝姓女子把輪胎、垃圾等廢棄物,亂丟在鄰居鍾婦門口,阻礙通行、干擾生活,甚至在鐵門以油漆書寫咒語詛咒,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賠償35萬元定讞。
原告鍾婦指出,10年前入住高雄市仁武區房屋開設公司,被告謝女則是隔壁鄰居。2016年7月1日起,謝女將輪胎、盆栽、石頭、爛木材、寶特瓶、垃圾、破爛傢具等廢棄物,放在她家門口,阻礙員工進出。
他說,謝女並在兩屋交界處,懸掛大型被單、床單、破爛衣物、飼料袋等物,並於鐵門以油漆書寫咒語,或張貼妨害名譽之字牌、布條,甚至朝她住處洒水,因而飽受精神折磨,實在忍無可忍,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謝女雖承認丟盆栽、放置廢棄物、懸掛布條等情形,但否認朝對方洒水等行為。
一、二審調查指,謝女所作所為已構成侵權行為,並審酌兩造職業、學歷、收入等狀況,認為給付35萬元比較合理,全案落幕。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