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今年2月的大村情殺案,警方到案發地點採證。(資料照)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大村鄉在今年2月間發生一起情殺案,41歲賴姓男子不滿38歲朱姓前女友結交新歡,持刀闖入住處殺害與朱女同居的李男,事後更夥同朱女用「棉被裹屍」棄置大排。家屬日前以賴男因此案身心飽受煎熬,健康情況大不如前,要求解除羈押禁見,但遭法官駁回。
該案目前由彰化地院近日審結國民法官審理中,而賴男「遺棄屍體罪」日前被判刑1年。
賴男的姊姊日前向法院提出「解除羈押禁見」的聲請,引起外界關注。
她強調,弟弟從案發以來皆配合矯正機關管理規定,未曾有干擾偵查、泄漏偵辦進度或不當接觸等情事,無任何串證或勾串之虞,且禁見使被告長期處於高度壓力狀態,已出現身心耗弱、情緒波動之情形,反不利於程序進行與司法發現真相,若能解除羈押禁見,弟弟願配合監聽錄影等條件。
但法官認為,賴男與朱女供詞仍有矛盾,且曾為躲避追捕爬屋頂逃亡,若開放接見恐串證,加上賴男涉犯殺人重罪,最終裁定續押禁見。殺人罪部分,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