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疑潑漆遭拘提,躲屋內房間,警方翻找鑰匙被控竊盜與違法搜索,警方駁斥抹黑,稱全程錄影並符合法規。(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林姓男子疑似到前妻住處潑漆,警一分局持台南地檢署拘票前往拘提時,林男躲在上鎖房內,員警為開門、翻找客廳抽屜尋找鑰匙,事後遭指控違法搜索並偷黃金;警方反駁抹黑,強調符合逕行搜索規定,全程均有錄影。
林男與前妻疑有感情糾紛,引發潑漆毀損與恐嚇案,警方從車輛鎖定其身分後,前往外縣市執行拘提,當時由林男胞妹開門,員警從對話中得知林男躲在樓上上鎖房間內,胞妹說「如果發生什麼事,不想蹚這渾水」,隨即帶著孩子離開。
警方請來當地派出所支援搜證,並找鎖匠開鎖但無果,員警翻找抽屜試圖找鑰匙,最終認定無急迫性離開。林男之後到警一分局投訴,警方依拘票將其逮捕;林男聲稱警方違法搜索還偷竊黃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1條,警方在特定情況下可不經搜索票搜索;第一項規定中,如為逮捕嫌疑人,且有具體事實可認定人藏匿屋內,即可進行搜索。
不過,若濫用該條做為逕行搜索依據,恐使本應嚴格審核的搜索票制度形同虛設;該條立法目的除在保存證據,亦須具備急迫性,實務上多數警方會埋伏至對象離家再行拘提。
律師麥玉瑋指出,本案警方事後報請法院核准,符合逕行搜索要件。針對民眾指控,警一分局已自請調查,並強調全程錄影,以維護民眾權益。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