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頭份市新興國小何姓總務主任,涉嫌多次偽造文書、虛報採購項目並開立不實發票,向學校與市公所詐取公款近7萬元,被苗栗地檢署起訴。(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市新興國小何姓總務主任,利用職務之便,涉嫌多次偽造文書、虛報採購項目並開立不實發票,向學校與市公所詐取公款近7萬元。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圖利、偽造文書及詐取財物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何男自2021年8月1日起擔任新興國小總務主任,經辦學校各項採購業務。他於2022年8月辦理22萬8415元之隔間工程採購案時,未辦理公開招標,逕洽特定傢具建材行承作,復又於該採購案結算驗收證明書上登載不實之驗收日期等事項,並自行用印校長甲章,圖利廠商2萬7410元。
同年,何男辦理自然教室鐵櫃4座採購案時,明知並未實際向某家文教用品社購買4座鐵櫃,仍與該業者合意,開立不實內容之發票,再由何男製作不實之憑證黏存單,並據以向學校主計申請核銷款項,使不知情之主計准予撥款2萬4000元予業者。
另,何男辦理「校舍補強工程安置計劃-購買紙箱、封箱膠帶」,明知紙箱是向台南廠商購買,封箱膠帶是其另行購買,仍製作不實之收據及憑證黏府單,並據以向學校主計申請核銷款項,使不知情之主計人員准予撥款5850元。
此外,他辦理苗栗縣政府補助新興國小暑假運動團隊餐費,明知未向某飲食店購買水餃,仍利用空白收據登載不實內容後,再自行蓋印章,取得5890元補助款;辦理校慶運動會時,他未實際向廠商購買發令槍與彈藥,卻索取空白收據填寫假資料,向頭份市公所請款4000元至校庫。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