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认为政府大撒币,寄出提款卡,险沦诈骗共犯。(示意图)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陈姓女子误信可以领6万元「女性健保基金」,被引导加入另一LINE群组,与名为「董舒雅」的诈骗集团成员结为好友,对方告诉陈女寄出4张提款卡,她便把6万元存入陈女帐户里,陈女寄出后,隔天帐户就被列为警示帐户,她才知自己沦为人头户。刑事部份,法官判陈女无罪,但需负担民事责任。
据了解,陈女金融卡才寄出1天,帐户就被列为警示帐户,网路银行就发出「停汇」通知,而且短短3天共有9名被害人汇入60万元进她的帐户,陈女虽逃过「帮助洗钱罪」,但9名被害人已对陈女提出损害赔偿告诉。
判决书指出,陈女加入某基金会多年,前年6月她听其他成员说,会员可申请领取「女性健保基金」,且已有多人领到,她透过LINE打听,经人介绍与「董舒雅」结为好友。「董舒雅」传给她一个「申请登记网页」,她填写后一直跳出错误讯息,因登记失败,「董舒雅」LINE回她「妳寄4张提款卡来,我存进去,再寄还给妳」。陈女觉得此方法可行,便依言照做。
不料,陈女发现自己网银被停卡,提出询问,「董舒雅」LINE她一张伪造的金管会公文显示「你于基金会申请之基金,金额陆万元整,疑似内部交易。存在洗钱风险,目前正在核查中。该帐号需要验证,方可再向其进行拨款」,对方要她汇4万7800元做测试,陈女觉得事有蹊跷,立即到警局报警。警方发现其帐户被诈骗利用,3天内被汇入、提走61万9000元,检方以陈女帮助洗钱提起公诉。
法官审理认为,被告或有疏失不够警觉之处,但此思虑不周与诈团的不法行为并无必然的关连性,被告至多仅应负民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自难认被告具有帮助诈欺、帮助洗钱之不确定故意,因此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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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