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男殴妻、开车撞人,无视保护令,屏东地院裁定羁押(记者叶永骞摄)
〔记者叶永骞/屏东报导〕屏东东港镇张姓男子因殴打妻子,被法院核发暂时保护令,禁止张男骚扰或施暴妻子,但张男无视保护令,竟持折叠刀恐吓妻子亲属并开车撞人,还硬拖妻子返家,造成伤害,并且作势自残,令亲属心生畏惧,屏东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屏东地检署指出,张姓男子与妻子育有一女,双方因家庭暴力事件,法院已于114年7月初裁定核发民事暂时保护令,禁止张男骚扰或施暴,然而,张男明知有保护令在先,仍于7月22日上午前往妻子暂居处,持折叠刀恐吓妻子亲属,并强行拖拉妻子返家,导致妻子受伤,过程中更开车冲撞妻子亲属,造成其右脚受伤。
同日下午,张男竟再度返回现场,与亲属发生激烈冲突,持刀恐吓并作势自残,再度开车冲撞众人,致现场亲属心生畏惧,危害安全,张嫌不但违反保护令、涉及伤害之恐吓等罪嫌,有反复犯罪之虞,因此屏东地方法院声请羁押,25日裁准。
屏东地检署表示,保护令是为防止暴力发生、保护被害人安全的重要法律工具,若加害人执意违反,极可能引发进一步危害,对于违反保护令、反复施暴等行为,绝不容忍,将依法严惩,也提醒民众面对家庭暴力,不应隐忍或轻忽,社会各界应共同提高警觉,发挥预警功能;被害人及其家属如有危险情形,应即刻寻求警政或社政单位协助,防止家庭暴力持续扩大。
☆民众如遇同居关系暴力情形,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