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外送員當車手,短短5分鐘賺5000元,法院判刑1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他一場空且要坐牢,圖為警方抓車手洗錢犯,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原本月入2萬5000元的江姓外送員,去年妄想一夜致富而加入詐欺集團當車手,盜領12萬元轉交上級,短短5分鐘就賺到5000元,卻很快被警方逮捕,他坦承犯行,但卻沒能力繳納5000元,他願意賠償被害人,但被害人卻沒出庭調解,法官認為無從減刑,判處徒刑1年4月,5000元沒收,他白忙一場,還得蹲苦窯。
台中市單身的江姓外送員,去年(2024年)7月加入代號為「安德魯」的詐欺集團,同時間一名被害人,誤信出售旅遊住宿卷的詐欺,匯款12萬15元至指定帳戶。
江男去年7月21日晚間7點42至47分,依「安德魯」指示到台中市一家超商的提款機,提款6次,每次2萬元,提款共12萬元轉交上級,只剩15元沒有領出,他短短5分鐘就賺到5000元報酬,事後被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員警調閱監視器影像畫面查獲,台中地檢署依共同詐欺取財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江男坦承犯行,不過,法官認為他雖承認是車手,但又宣稱「現在沒有能力繳回犯罪所得」,既然沒有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認為江男無從依法減刑。
另外,江男宣稱願意賠償被害人和解,不過,法院傳喚並寄發意見表給被害人,被害人卻沒有到場協調,也沒有答覆是否和解,法官另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獲得的報酬不高,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4月,犯罪所得5000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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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