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为引擎噪音不小,李男又罹患「感音性听力损失」,确实可能没听到员警呼唤,判决罚单撤销,图为警方扩大临检场景,与本案无关。(资料照,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李姓男子今年2月开车行经南投县,员警瞥见他没系安全带,呼唤他停车受检,李男却迳行离去,被警方开罚2万元,李男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他根本没听到员警叫唤停车,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勘验录影发现,李男眼睛直视前方,汽车引擎噪音不小,李男又罹患「感音性听力损失」,确实可能没听到员警呼唤,判决罚单撤销。
判决书指出,李男于今年(2025年)2月12日上午,开车行经南投县南投市省府路,当时有交通事故,南投县警察局中兴分局员警疏导交通,见李男没有系安全带,拦停时李男却迳行离去,员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开出「违反处罚条例之行为,拒绝停车接受稽查而逃逸」的罚单,裁处罚锾2万元,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李男不服处罚,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主张,没有听到警察拦人的声音,罚单应该撤销。
法官当庭勘验员警随身录影设备(密录器)与李男的行车纪录器,李男开车行经时,驾驶座车窗开启,李男眼睛看向正前方,不是看员警方向,汽车引擎声不小;员警转身并指称李男没有系安全带时,但员警站立位置,是李男驾驶座的左后方,李男脸部仍面向前方、未朝员警方向看,并匀速、缓慢往前行驶。
法官认为,李男提出医院的健康检查报告,左右耳都「感音性听力损失」(听力下降,甚至影响语言识别能力,特别是在吵杂环境中),李男听力不佳,且车辆引擎声不小,员警又是在李男左后方,李男确实可能没听到员警说话,另外,李男如果是逃逸,理应加速离去,但他却是以一般速度匀速、缓慢前行,显示李男不知员警拦查,判决罚单撤销,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