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級領導幹部要學會通過網路走群眾路線,經常上網看看,了解群眾所思所願,積極回應網民關切、解疑釋惑。對網上那些出於善意的批評,對互聯網監督,不論是對黨和政府工作提的還是對領導幹部個人提的,不論是和風細雨的還是忠言逆耳的,我們不僅要歡迎,而且要認真研究和吸取。

「我是2003年考錄的公務員。2011年12月,我在單位編製冊和編製系統里的信息被篡改。我的編製丟了10年沒人管,導致檔案工資有問題,嚴重侵害了我的正當權益。雖經多家媒體公開報道,但問題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決,希望有關部門關注此事。」家住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代欽塔拉蘇木直屬機關的張玉花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我叫張玉花,女,1979年6月出生,大專文化程度。我是2003年考錄的公務員。2011年12月,我在單位編製冊和編製系統里的信息被當時管我們單位編製冊的唐某山篡改為:張玉花,男,身份證號152222197901284XXX。這個不是我的身份信息,我的正確信息是:張玉花,女,身份證號152222197906262XXX。因此,造成我10年沒有編製。
2019年9月,自治區巡視組來科右中旗巡視。我拿著我的檔案材料找到巡視組,在其幫助下我晚得4年的副主任科員待遇,得了2年的待遇11000元,還丟了2年的待遇。因公務員編製丟失的原因,人事檔案還在人事局,工資待遇無法正常享受。
2020年6月,公務員工資普調我的沒漲工資,單位會計說「你的檔案在人事局呢」;2020年6月15日,我找到組織部。組織部部長和管理公務員檔案的同志告訴我:「你的檔案編製有問題,所以檔案在人事局漲不了工資。」我的公務員編製丟了10年沒人管,公務員檔案有問題放在人事局保管,工資漲不了,嚴重侵害了我的正當權益。
2020年8月6日,當地領導來電話說我在網上發的文章影響了地方的形象,還說公務員的檔案歸人社局管理,當地已經組成調查組調查這事情了,讓我刪除網上的文章。2020年8月10日,我上人事局檔案室調考核表看見公務員的檔案都拿到組織部了,我們單位會計告訴我單位三個人的檔案留在人事局,其餘的都拿到組織部了。機構改革以後組織部管理公務員,人事局管理事業編製,說公務員的檔案歸人事局管理與事實不符。去年自治區第四巡視組把我這事移交給當地查,快一年時間啥也沒查到,到現在也沒有結果,就是托延時間,而按照《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務員認為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級機關或者有關的專門機關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依規治黨、依法治國,問責是一個有力抓手。我的訴求,一是給我恢復公務員編製,恢復我的公務員待遇;二是對參與篡改本人編製信息的人員,以法紀為準繩嚴肅問責,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讓「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成為普遍共識。 (內蒙古興安盟科右中旗 張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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