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官长一次劈腿2男,被同为士官长的丈夫求偿,情境照。(资料照)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一对在军旅服务的男女共结连理,婚后双双担任士官长,岂料这段婚姻双方都发生外遇,12年玩完。即使已签字离婚,男方仍放不下,指控太太一次劈2男,让他绿光罩顶,太太反控先生早就外遇不断。法院审理时人夫要求太太应赔偿60万元,法官认为,双方都有错,太太仅需赔偿20万元。
人夫指控太太在婚姻的后期「劈腿」,且劈腿的对象不只一位,他拿出太太跟其它男子出游的影像,里面还有疑似性爱影片。法官传唤跟太太有瞹眛关系的甲男、乙男,两人均坦承不讳。先生控诉太太不懂人妻之道,枉为人母,对他伤害极深,他要求60万元的损害赔偿。
太太回应,她坦承自己出轨,但事发当时,跟先生已闹翻,双方分居。她反控先生「自己也没有很干净」,才刚婚姻就开始「晕船」,跟外遇对象LINE说「那天一起洗澡吧」、「妳洗了吗?」、「我吃妳比较好」、「好想妳」、「亲爱的」、「妳都不来帮我按摩一下」、「来帮我洗啦」、「好想抱抱妳喔」。此事先生最后签署「不再外遇」切结书,才获得太太原谅。
法院审理后确认,太太确实与2男发生婚外情,侵害丈夫的配偶权。不过,法官也发现该名人夫在婚姻期间曾与多名女性有暧昧对话,包括「好想抱抱妳」、「一起洗澡」等内容,显见其对婚姻忠诚度亦有不足。
此外,法院认定离婚调解仅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影响丈夫基于「侵权行为」的求偿权利,因此妻子主张「已和解免责」并无理由。
法官审酌双方经均在军分担任士官长、认为妻子应与两名外遇男子,各赔偿丈夫20万元,但因人夫已与其中一人和解,另一人也已赔偿2万元,最终判定妻子只须再各赔偿10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