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 8 月

酒後失控戒護咬傷女護理師 男子判2月、賠償5萬

歐男子酒後失控被送醫,涉嫌咬傷女護理師,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歐男子酒後失控被送醫,涉嫌咬傷女護理師,被橋頭地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民歐姓男子酒後情緒不穩失控,被警方送到義大醫院戒護,卻拒絕戴上氧氣鼻導管,並涉嫌咬傷女護理師,被橋頭地院依違反醫療法,判處易科刑2月、緩刑2年,並賠償5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8日晚上9點多,被告歐男因酒後情緒不穩,經家人通知警方到場處理後,送往義大醫院急診室治療,護理師依據醫生指示,對他施打藥劑並戴上氧氣鼻導管。

歐男恢復意識後,又開始躁動,導致氧氣鼻導管掉落,庄姓女護理師見狀,為他重新戴上,歐男拒絕配合,甚至涉嫌咬傷其左手食指。案經庄女訴請警方處理,依傷害等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審理期間,歐男涉嫌傷害罪,業經被害人撤回告訴,另以強暴方式妨害醫療行為部分,審酌他和解賠償5萬元,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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