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汤德宗。(资料照)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司法院大法官汤德宗主张政府推行年金改革大幅削减之前审定的月退休所得,违反宪法的信赖保护原则,提起行政诉讼被判败诉确定,汤认为违宪疑义,声请裁判宪法审查,但遭宪法法庭一致决裁定不受理。汤不死心,向宪法法庭提起抗告,称至今宪法法庭未补上7位大法官致达到15位大法官,裁定不受理属「非法裁定」,宪法法庭第三审查庭认为无理由,仍以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汤德宗原本担任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员,2011年10月1日退休后担任大法官,并于同日起就任司法院大法官,2019年9月30日卸任。
政府实施年金改革后,汤德宗经中研院依退抚条例规定,核定其退休薪级为770薪点,退休金种类为月退休,退抚新制实施前、后年资合计28年,重新计算并审定他每月退休所得。
汤德宗认为年金改革大幅削减之前审定的月退休所得,提起诉愿后被驳回,以中央研究院为对象,提起行政诉讼。汤主张,依退抚条例重新审定而大幅削减其退休金,严重抵触宪法信赖保护原则,中研院处分应为无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汤德宗是2018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中研院依退抚条例规定重新核算其退休金,并无违误,判他败诉。汤不服,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北高行判决并无不当,判决驳回确定。
汤改打宪法诉讼,向宪法法庭声请裁判宪法审查,主张最高行政法院确定判决抵触宪法保障大法官独立行使职权,明定任期保障的意旨,确定终局判决之认事用法抵触宪法第80条(法官独立审判原则)、第81条(法官身分及俸给保障原则),已达明显重大程度,应受违宪宣告。宪法法庭今年1月以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汤德宗向宪法法庭提起抗告主张,宪法法庭审查庭一致决所为不受理决议,应以宪法法庭整体得以合法组成为前提,才能合法行使职权。
汤认为,宪法法庭自去年11月1日许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以来,新任大法官未能及时递补,意即未达法定出席人数,并合法组成宪法法庭,行使包含以审查庭作成不受理决议的各项职权,因此今年1月宪法法庭「114年审裁字第14号裁定」显然是「非法裁定」,侵害宪法保障声请人的诉讼权,应予废弃,等到新任大法官就任,届时宪法法庭达法定评议人数时,再重新进行裁判宪法审查。
宪法法庭第3审查庭审判长杨惠钦、大法官陈忠五、尤伯祥指出,宪法法庭及审查庭的裁判,不得声明不服;对宪法法庭或审查庭的裁判声明不服,审查庭得以一致决裁定不受理。汤德宗的主张,不符合宪法诉讼法第39条规定,且无从补正,因此以一致决裁定不受理。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