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法官湯德宗。(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司法院大法官湯德宗主張政府推行年金改革大幅削減之前審定的月退休所得,違反憲法的信賴保護原則,提起行政訴訟被判敗訴確定,湯認為違憲疑義,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遭憲法法庭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湯不死心,向憲法法庭提起抗告,稱至今憲法法庭未補上7位大法官致達到15位大法官,裁定不受理屬「非法裁定」,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認為無理由,仍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湯德宗原本擔任中央研究院聘任人員,2011年10月1日退休後擔任大法官,並於同日起就任司法院大法官,2019年9月30日卸任。
政府實施年金改革後,湯德宗經中研院依退撫條例規定,核定其退休薪級為770薪點,退休金種類為月退休,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合計28年,重新計算並審定他每月退休所得。
湯德宗認為年金改革大幅削減之前審定的月退休所得,提起訴願後被駁回,以中央研究院為對象,提起行政訴訟。湯主張,依退撫條例重新審定而大幅削減其退休金,嚴重抵觸憲法信賴保護原則,中研院處分應為無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湯德宗是2018年7月1日前退休人員,中研院依退撫條例規定重新核算其退休金,並無違誤,判他敗訴。湯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北高行判決並無不當,判決駁回確定。
湯改打憲法訴訟,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主張最高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抵觸憲法保障大法官獨立行使職權,明定任期保障的意旨,確定終局判決之認事用法抵觸憲法第80條(法官獨立審判原則)、第81條(法官身分及俸給保障原則),已達明顯重大程度,應受違憲宣告。憲法法庭今年1月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湯德宗向憲法法庭提起抗告主張,憲法法庭審查庭一致決所為不受理決議,應以憲法法庭整體得以合法組成為前提,才能合法行使職權。
湯認為,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1日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以來,新任大法官未能及時遞補,意即未達法定出席人數,併合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包含以審查庭作成不受理決議的各項職權,因此今年1月憲法法庭「114年審裁字第14號裁定」顯然是「非法裁定」,侵害憲法保障聲請人的訴訟權,應予廢棄,等到新任大法官就任,屆時憲法法庭達法定評議人數時,再重新進行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3審查庭審判長楊惠欽、大法官陳忠五、尤伯祥指出,憲法法庭及審查庭的裁判,不得聲明不服;對憲法法庭或審查庭的裁判聲明不服,審查庭得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湯德宗的主張,不符合憲法訴訟法第39條規定,且無從補正,因此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