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 10 月

退役中士陳敏政吸收台商當共諜 與將軍合照賺1萬美元 判刑4年、6月

士林地院今依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將陳敏政判刑4年,另依國安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沒收1萬美元犯罪所得。(資料照)

士林地院今依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將陳敏政判刑4年,另依國安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沒收1萬美元犯罪所得。(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退役中士陳敏政、台商胡繼堯7年前被中國吸收為共諜,2人曾赴金門與劉姓少將合照再傳給中共,賺得「工作費」1萬美元(約合新台幣30萬元),並2度試圖收買吸收澎湖林姓陸軍少校未遂。士林地院今依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將陳敏政判刑4年,另依國安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沒收1萬美元犯罪所得;胡繼堯則依刺探收集公務秘密未遂罪,判刑8月。可上訴。

檢調調查,陳敏政畢業於陸軍士官學校,曾服役於陸軍戰車營連級中士車長,退役後於2018年赴中國經商,結識中共官員及武警,答應為中國發展組織,並吸收胡繼堯加入。

胡繼堯曾是台北市特殊娛樂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2021年新冠疫情最嚴峻期間,曾為八大從業人員發聲,要求政府開放酒店、舞廳以保障其工作權。

胡繼堯於2019年8月利用曾經接洽軍方業務單位的關係,安排與陳敏政一同赴金門,拜訪不知情的時任金門防衛指揮部劉姓少將,並於少將辦公室內合照,陳再以微信將合照傳給中共,當做有嘗試拓展組織的證明,取得對方提供的數十萬元台幣「工作費」。

陳、胡再轉往澎湖縣,拜會不知情的時任澎湖防衛指揮部林姓少校,企圖刺探、收集國軍機密,但未得逞;二人仍不死心,同年11月再度要求林姓少校協助泄密,並允諾會給他紅包,林礙於情面,給出不具秘密性的「國軍人員體測標準」及「澎湖地區地方仕紳名冊」等資料敷衍,但拒收紅包。

檢調還查出,自2019年9月起至2022年4月間,陳敏政多次邀約李姓越南台商,以提供報酬為餌,要求李引介財務困難的現役國軍替中共刺探、收集國軍秘密文書等資料,被李男拒絕而未遂。

士檢2023年8月偵結,依國安法「發展組織並刺探、收集公務應秘密文書未遂」、貪污治罪條例「行賄未遂」等罪嫌起訴2人;案經士林地院審理2年,今天宣判。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