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6 8 月

花蓮狠女調製「王水」強酸報復!波及嬰兒判刑8年

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未遂罪重判溫姓女子8年。(資料照)

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未遂罪重判溫姓女子8年。(資料照)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溫姓女子不滿部落呂女用流言中傷,上網購買鹽酸與硝酸按照比例調製成「王水」的強酸液體準備報復,去年12月溫女見呂女抱著鄰居未滿一歲的嬰兒,與部落眾人坐在一起聊天,竟直接拿著「王水」往呂女頭上澆灌下去,強酸液體波及呂女手上嬰兒,生母見狀出手保護女兒還遭溫女打傷,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未遂罪重判8年。

檢警調查,住在花蓮中區部落的溫姓女子自認呂女在外造謠而對其心生怨懟,去年5月透過網路購買鹽酸、燒杯等器具,把硝酸(HNO3)和鹽酸(HCI)按1:3比例所調製的強酸液體「王水」裝瓶,12月17日晚間見呂女與部落其他女生圍在一起聊天,女嬰生母因要抽煙把不到一歲的女嬰交給呂女抱著,並叫溫女回家,不料溫女走到呂女背後,直接從外套口袋拿出調製好的王水,直接往呂女頭上倒下去。

被害呂女向法院說,當時頭上都是水一直往下流,手上的嬰兒臉部也都是,然後聞到很刺鼻的味道,之後開始灼灼熱熱的,女嬰生母聞到刺鼻強酸味道也馬上把溫女拉開,然後兩人扭打在一起,女嬰被王水噴到受有腐蝕性液體傷害、急性食道及胃部潰瘍並出血、食道狹窄、急性角膜結膜潰瘍、急性呼吸衰竭並缺氧等傷勢,所幸現場即時沖水加上送醫救回一命,但需要長期觀察後遺症。

「我就是討厭她,要讓她毀容」,溫姓女子向法院辯稱說,她只是要報復呂女,並沒有要傷害女嬰,她倒王水的時候沒有看到女嬰。法官認為,依現場位子及在場證人,溫女已可望見坐在椅上的呂女懷中抱有女嬰,且得預見自呂女頭部由上往下澆灌強酸液體,可能因強酸液體潑灑或流下而波及女嬰,殃及無辜,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未遂罪,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還可上訴。

王水是由濃硝酸(HNO3)和濃鹽酸(HCl)按照體積比1:3混合而成,具有極強的酸性和氧化力,又被稱為「酸中之王」,用在實驗室清洗器材、蝕刻工藝中,若噴濺在人體上短時間有可能腐蝕見骨,王水的外觀為黃色發煙液體,化學性質極度不穩定,放置久了會自己分解,不慎碰觸到或被潑灑,應該儘快以大量清水沖洗,減少傷害。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