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9 8 月

高市国小聘用竹笛老师 琴房猥亵2女童判囚3年5月定谳

最高法院。(资料照)

最高法院。(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高雄市某国小聘用的张姓竹笛男指导老师,指导2名国小女童才艺,女童毕业后他仍到府指导,不料他竟醉翁之意不在酒,趁独处机会对女童强行亲嘴、摸大腿、拥抱,最高法院维持二审高雄高分院判决,依对未满14岁人强制猥亵等罪将他判处徒刑3年5月徒刑,另依性骚扰罪判处3月可易科罚金之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张男是高雄市某国小聘任的竹笛、中国笛指导老师,指导学童音乐才艺,其中2名女童国小毕业后,张男乃持续到她们住处加强指导才艺。

检警调查指控,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止,张男两度在A女童的住处琴房,利用个别指导她上课的机会,抚摸女童的大腿、亲吻手、脸颊、嘴巴、抚摸磨蹭手背、手心、拥抱。

2021年9月4日下午,张男在B女住处琴房指导,于并肩近身指导时,突然叫她名字,女童转头,张男趁这机会,嘟嘴亲吻她的嘴巴。

B女童向家长哭诉,检警查出A女也有遭非礼经历,认定张男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为之,将张男起诉。一审高雄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将张男判刑3年5月,另依性骚扰罪判处3月徒刑。

张男不服上诉,指出他是为了调整A女持笛的姿势,才摸到她手背、手心,若有猥亵行为,女童后来不可能继续接受他的指导,还参加他的音乐会,至于B女,他辩称琴房有一面大镜子,他如果在她背后有任何动作,她应该都看的见,认为指控不实。

高雄高分院依据被害人等证词,不采信张男辩驳,维持一审判决;最高法院亦驳回张男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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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