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燕文華
今年8月24日,一篇標題為《關註:桂林17名前民警為身份奔波 13年來10人解決7人仍維權 》的文章,在搜狐、一點資訊、知乎、微博等網路平台發布後,在當地和全國引起廣泛關注。
據悉,文章發表後,公安局相關部門給7位前警察中的2位打來電話。
通話內容,據說如下—-
問:文章誰發的?
答:這麼多年,大家都在發,具體不知道。13年寄了這麼多材料,哪個媒體看到就發嘍。
問:正常反映情況是可以的,不要點領導的名字,領導的名字寫上去不太好。
答:為什麼不給寫領導的名字?人家做了好事、實事就講。
問:按程序向組織反映,不要去網上發帖,將公文和領導批示發到網上更不妥。
答:我們13年來,發出去許許多多材料給各個單位和部門,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到了。公文和領導批示都是13年來發給所有部門的幾千份材料裡面都包含有的啊。這兩個發文的地方是《中國法制視野》和《雯源法律觀察》,難道都是法盲?能不能放文件都不知道?
問:……
近日,這幾位為自己身份維權的前警察,還提出了一些質疑:
1、1996年公安局同一批錄幹人員當中,劉某銓等5人為什麼不在1999年被取消幹部身份人員名單里?他們是怎麼公務員登記的?
2、1999年桂林市人事局下發給桂林市公安局取消17人幹部身份的通知,為什麼當時不告知當事人?
3、1999年的一個通知文件到2007年,時隔9年才拿出來宣布這是合法的嗎?那這9年期間,我們的警銜晉陞和每年的幹部考核都是公安部門和人事部門通過的這又算什麼?
4、同一文件里被取消身份的17人,為什麼有10人得到了解決(7人公務員身份退休,3人恢復公務員警察身份),而我們7人卻不能?
5、對我們做出的處理決定至今沒有一紙文字,就算犯法也有判決書吧?相關部門這樣做合法嗎?
6、請告訴我,在這整個事件當中我們錯在哪裡?為什麼要我們承擔這樣的結果?
有人稱:去年恢復身份的3人里,有一人至今沒有上班,因為他同時是幾個企業的老總,是吃空響的雙身份。
有當事人稱:我們局長國慶前說過了節,要和組織部編辦對接,但是,現在也沒看到什麼動靜,我們的材料也送給他一份了,不知道他看沒看。
「我們前些天去了趟市委組織部,他們說想和去年一樣通過調任的方式是走不通了。這個事要公安局開會徵求七人的意見,因為年紀不同,如果拿出具體方案來,是要報市委會議討論才能通過的。「其中一名投訴人稱。
對於這7位公安系統同志反映的問題,其中有些事實真相到底如何,因為各種客觀原因,我們未能完全核實真假,但希望能夠引起當地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也請當地的領導「新官也要理舊帳」,積極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大局,不能使我們的警察同志們「流血又流淚」,能夠儘快給他們和公眾一個明確答覆與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