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提供5帐户金融卡给给诈团,获判无罪。图为苗栗地院。(资料照)
〔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谢姓女子提供名下5个帐户金融卡给诈骗集团,13名被害人受骗,诈团并利用谢女帐户洗钱,谢女因此被依违反洗钱防制法 起诉,但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审理后,认为谢女因受骗才提供帐户给诈骗集团,情节与13名被害人中3人相似,故判处谢女无罪。
谢女称,于社群软体Instagram(简称IG)收到 诈骗集团成员讯息,称谢女在购买商品即可抽奖,谢女先汇款1万2000元后又汇出2万元「核实金」给诈骗集团,并将名下5个帐户放苗栗火车站置物柜,提供给诈骗集团成员。
后来因其他人受该诈团中奖通知 、出售演唱会门票 、协助贷款等手法受骗,并将受骗金额汇到谢女名下帐户,谢女故被起诉。
谢女辩护人主张,谢女交付5个帐户金融卡前即先汇款1万2000、2万元给诈骗集团,且5个帐户共60万元全部身家让诈骗集团领走,不符生活经验,谢女同样为受害者。
法官认为,谢女因受骗而提供此案5个帐户金融卡 ,判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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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