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8 8 月

视线良好却夺命! 南投拼装车辗毙机车妇 驾驶赔250万缓刑

古男驾驶拼装车辗毙机车妇,赔250万获缓刑。(资料照)

古男驾驶拼装车辗毙机车妇,赔250万获缓刑。(资料照)

〔记者许国桢/台中报导〕南投县竹山镇去年7月发生一起骇人车祸,一名古姓工人驾驶无牌拼装车,因一时大意倒车,竟酿成机车妇人惨遭辗毙的悲剧,案经一审判刑6月后,台中高分院二审考量古男事后已赔偿250万元,并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最终获宣告2年缓刑,暂时免入监服刑。

事发在去年7月6日上午,古男开著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拼装四轮车,行经竹山镇三界公庙附近产业道路时,前方突然有车辆准备会车,他便打算倒车让道,检警调查指出,依规定驾驶人倒车时,必须开启倒车灯或比出手势,并以谨慎方式慢慢退后,确保周遭安全。

然而当时天气晴朗、光线充足,路况亦佳,视线毫无死角,古男却疏忽了后方情况,就在他贸然倒车时,郑姓妇人正好骑著机车紧跟在后,因闪避不及惨遭撞击,随后被车辆左后轮直接辗过,郑妇全身重创,包括头部、胸部及腹部严重破裂,送医抢救仍于当天不治,家属悲痛不已。

检方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古男,南投地院审理时,他坦承过失,但因与家属未达成和解,一审判处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案经上诉至台中高分院,期间古男与死者家属展开协调,最终赔偿250万元并达成和解,加上财团法人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200万元,总赔偿金额达450万元。

二审法官审酌后认为,古男已展现悔意,且已弥补部分损害,因而维持原刑度,但宣告缓刑2年。换言之,若在缓刑期间不再犯事,古男将可免去牢狱之灾,全案仍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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