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 9 月

前柔道國手因淤泥摔車遭車輾 高院改判新北市府國賠162萬

鄭姓前柔道國手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一處橋下涵洞,因該路段累積很多淤泥導致摔車,又遭一部自小客車輾壓致胸椎、肋骨等多處骨折而失能,他訴請國賠但一審敗訴,高等法院改判新北市府應國賠162萬多元。(記者楊國文攝)

鄭姓前柔道國手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一處橋下涵洞,因該路段累積很多淤泥導致摔車,又遭一部自小客車輾壓致胸椎、肋骨等多處骨折而失能,他訴請國賠但一審敗訴,高等法院改判新北市府應國賠162萬多元。(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鄭姓前柔道國手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一處橋下涵洞,因該路段累積很多淤泥導致摔車,竟遭一部自小客車輾過,受有胸椎、肋骨等處骨折,以致失能,導致終生殘廢,他提告要求負責路面清潔、管理的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應予國家賠償,一審認定無法證明有管理欠缺責任,判鄭男敗訴;全案上訴,高等法院改判新北市府須國賠162萬多元。

鄭男具狀主張,2022年3月1日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經過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二高橋下涵洞內,因該路段累積很多淤泥,導致他騎車經過該淤泥處時摔車,被謝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壓過他的身體,受有創傷性胸椎7、8節骨折並脊髓損傷,創傷性雙側氣胸及血胸,左側2-10肋骨骨折,右側2-7肋骨骨折,肝臟撕裂傷,及下巴撕裂傷等傷害,經診斷有失能狀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曾是柔道國手的鄭男指出,該車禍路段由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負責維護、管理,案發當天因疏於維護,導致該路段路面淤積大片淤泥,使他騎車經該路段時打滑摔倒而遭小客車輾壓,導致終生殘廢,請求國賠1657萬多元。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辯稱,該案發路段全年上班日都有固定排班清掃,事故發生當天和前一個月內皆未接獲該路段有民眾陳情或通報案件,可見該路段的路面已有固定巡查、通報及清理維護,並無國賠責任。

新北地院查出,新北市府環保局平時確有安排案發處進行路面清潔工作,且案發當天也有進行巡查維護,經新北市府車輛行車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結果,認定鄭男行經涵洞內路段,未使用燈光,也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車禍主要原因,無法證明新北市府的清潔維護責任和該車禍有何因果關係,判鄭男敗訴。鄭男不服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後,改判新北市環保局應國賠鄭男162萬6446元,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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