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年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十五日。判決生效後,由於年某某懷有身孕,法院決定對她暫予監外執行。
但年某某卻動起了歪心思,想靠懷孕當「護身符」來逃避坐牢。在已經流產的情況下,她卻故意隱瞞這個消息,還找其他孕婦替代檢查、P圖孕檢報告,連續多個月給社區矯正機構提交虛假證明。
2023年9月,檢察機關在監督中發現了破綻,年某某提交的妊娠報告存在「胎頭雙頂徑」數據異常。也就是說,胎兒發育的情況和母體懷孕周期並不一致。檢察機關立即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加強監管並及時收監。
在法院收監執行審查期間,年某某又一次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醫學鑒定後,年某某確實再次懷孕。檢察機關認為,年某某雖此前故意逃避執行且情節惡劣,但考慮到年某某確有身孕的特殊情況,還是同意暫予監外執行。與此同時,檢察機關建議社區矯正機構對年某某重點監管,一旦有生育或流產情況,即提請收監。
2024年5月,年某某早產,暫予監外執行情形消失。社區矯正機構及時通報檢察機關並提請收監執行,法院依法作出收監決定,年某某被順利交付執行。
蚌埠市檢察院檢委會委員、三級高級檢察官許斌介紹,在年某某案之後,檢察機關推動社區矯正機構與醫院合作,建立了「暫予監外執行罪犯定期體檢」制度,強化了對重點人員的動態監管。
同時,檢察機關也總結出「實質性審查三步法」——查醫療記錄、核基層信息、督鑒定過程,有效識別防範了「假體檢」「假懷孕」等亂象。
此外,針對非故意流產的女性罪犯,當地司法機關還探索建立了「終止妊娠收監」工作機制,綜合考量犯罪情節、悔罪表現、流產原因等因素,合理設置休息期。既維護法律權威,也體現司法溫度。據悉,2024年以來,該機制已辦理2起同類案件。
許斌表示,刑事執行監督既要堅守法治底線,維護刑罰執行的嚴肅性,也要體恤特殊群體的合理需求,在每一個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與司法溫度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