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7 10 月

台州一男子夥同2人駕車撞死母親騙保,製造車禍前告知父親

據澎湃新聞報道,為了騙取保險金,男子夥同他人不惜製造車禍撞死自己的親生母親。台州市中院的一紙判決書,還原了這起違背人倫理法的「交通事故」。

一審判決書顯示,2023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章安街道九子村西邊村路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中年女子被一輛小型越野汽車撞飛至路邊田地里,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宣告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徐某某符合交通損傷致顱腦損傷、胸部損傷等多發傷死亡。

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該起車禍系人為製造,實施犯罪的3人意圖騙取保險金,其中1人為死者的親生兒子。

法院審理認為,該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動機非常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在故意殺人共同犯罪中,楊某某、盧某某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程某系從犯,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澎湃新聞近日從權威渠道了解到,該案於今年4月30日在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兩名主犯被判處死刑,另外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該案已進入二審程序,目前尚未宣判。

偷母親保險金,揮霍一空

據一審判決書披露,2023年4月,被害人徐某某(歿年44歲)因交通事故受傷住院治療。其間,楊某某(22歲)、盧某某(23歲)(徐某某兒子)商議,待徐某某的保險金到賬後偷取出來。同年7月,保險公司將該次交通事故保險剩餘賠償款人民幣319994.2元轉入徐某某的銀行賬戶。

判決書載明,在未經徐某某同意的情況下,盧某某將徐某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偷出交給楊某某並告知密碼。當日,楊某某持徐某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在櫃檯取現2萬元,盧某某擅自操作徐某某的支付寶,將前述銀行卡內3萬元先轉至本人支付寶賬戶,再轉至楊某某支付寶賬戶,楊某某再提現至其本人銀行賬戶。次日,楊某某又在銀行櫃檯取現26.23萬元。二人將上述款項用於揮霍。

澎湃新聞注意到,根據多方提供的證言,楊某某和盧某某、程某(22歲)是初中同學,在踏上社會以後,三人逐漸成了好朋友,楊某某平時出手闊綽,也是三人中最會拿主意的人,相當於「帶頭大哥」。盧某某表示,「平時想吃什麼、住哪裡、去哪裡玩都由楊某某拿主意,錢由楊某某統一保管和支配。楊某某脾氣沖,喜怒無常。每次拿到錢,沒考慮還債,而是想著怎麼花掉,沒錢了就想方設法騙家裡人貸款。」

策劃製造車禍,殺母騙保

由於三人平時生活開銷巨大,但都無經濟來源,在揮霍完徐某某的約30萬元保險賠償金後,楊某某產生了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的想法。

先是楊某某、盧某某、程某合謀將盧某某母親的眼睛戳瞎再製造交通事故以騙取保險金。2023年9月的一個晚上,盧某某借故開電動車載著母親徐某某外出,程某駕車,楊某某坐在副駕駛,在一座立交橋下撞倒盧某某駕駛的電動車,盧某某伺機用事先準備的釘子戳母親徐某某的眼睛,但只戳中了眼皮未成功,其母也未察覺。

接著,楊某某、盧某某、程某合謀又將盧某某父親的眼睛戳瞎再製造交通事故以騙取保險金,再一次沒有得逞。

兩次失敗後他們又心生惡念。楊某某遂提議駕車撞死徐某某騙保,盧某某表示同意。判決書載明,三人事先踩點,確定椒江區章安街道九子村西邊村路一處無監控區為作案地點,由盧某某將親生母親徐某某騙至作案地點,楊某某駕車撞死徐某某,程某坐副駕駛便於事後幫忙作偽證。幾人還上網查詢將人撞死需要的車速、可能獲得的保險賠償金額,並約定待保險理賠後三人的分成比例,並商量事後如何逃避偵查。

判決書顯示,2023年9月30日晚,盧某某將徐某某從九子村的暫住處騙出並帶至約定地點等候,讓徐某某站在路南側,自己借故站在路北側。楊某某駕車撞擊,徐某某被撞飛至路邊田地里,後經送醫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楊某某等人以交通事故為由報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楊某某的家屬代為賠償給死者家屬7萬元。經鑒定,徐某某符合交通損傷致顱腦損傷、胸部損傷等多發傷死亡。

2023年10月,三人被抓獲歸案。

製造車禍前,曾告知父親

歸案後,據被告人楊某某供述,盧某某表示自己跟母親關係很一般,「所以直接撞她」。

據盧某某供述,楊某某讓其做筆錄的時候說,因為向楊某某和程某借了很多錢,於是想出撞死母親騙保的主意並讓他們二人幫忙實施,藉此騙取保險金來還債。

判決書中顯示,盧某某一家的關係並不和睦。據盧某某父親供述,之前村裡拆遷家中分到三套房子,都賣掉了,現在的房子是兒子盧某某租來的。其和徐某某夫妻關係開始挺好,後來越來越差,妻子偶爾情緒激動會罵兒子盧某某,「但沒有很大的矛盾」。

盧某某父親稱,9月中旬其和兒子騎電動車去買東西,路上被一輛轎車追尾,這是兒子和他朋友商量好,事先把其眼睛劃傷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出門前兒子的朋友用竹枝戳了他的眼睛。妻子被撞死的前幾天晚上,兒子和他的兩個朋友在家裡說要開車把徐某某撞死騙保,他不同意。後來三人又說,他有點生氣,就應了一句「隨便你們怎麼樣都行」。

關於9月中旬的這次事故,被告人盧某某供述,其找父親盧某某配合弄瞎眼睛製造交通事故騙保,起初父親拒絕,但是其和楊某某反覆跟他說家裡欠錢的情況,後來他答應了。9月18日晚上,他和楊某某用樹枝戳父親盧某某的眼睛,眼球有點劃傷。

法院:該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某系犯意提起者和具體實施者。盧某某、程某均供述,撞車騙保的主意是楊某某想出來的,而且三次都是楊某某提議的。在案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認定楊某某在整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且直接實施了駕車殺人行為,系主犯。盧某某系決定者和積极參加者,在楊某某提議撞車騙保並以盧某某的親人為對象時,盧某某不但沒有反對,而且在祖父和母親之間選擇撞死母親,並與楊某某等人商定計劃、踩點、將徐某某騙到作案地點等,行為積極主動,系主犯。在共同犯罪中,程某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

法院審理認為,三人為騙取保險金,駕車撞死盧某某的母親,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楊某某、盧某某竊取徐某某的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楊某某、盧某某犯數罪,均應予以數罪併罰。楊某某、盧某某在盜取徐某某的交通事故保險金並揮霍一空後,又心生惡念,夥同程某一而再,再而三以盧某某的親人為對象,製造交通事故的假象意圖騙取保險金。該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動機非常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嚴懲。

被告人楊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被告人盧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被告人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責令被告人楊某某、盧某某退賠給被害人徐某某的親屬人民幣31230

發表回復

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