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晚自習課間,14歲的男生小楊開玩笑稱呼女同學為「大力女俠」,女同學用左拳擊打他左胸部位。事後,女同學說,自己沒有生氣,兩人之間經常開玩笑打打鬧鬧。
然而,這一擊後,小楊栽倒在地。小楊被送往醫院時已呼吸心跳驟停。一年多後的今天,他仍然四肢癱瘓、言語障礙。
經法院判決,對於這場事故,學校承擔70%責任,女同學一方承擔20%責任,小楊本人承擔10%責任。小楊家屬卻遇到了新問題,他告訴記者:「雖然贏了判決,卻得不到錢繼續治療我的孩子。」

▲小楊在接受治療
被同學出拳擊中左胸後栽倒
送往醫院時呼吸心跳驟停
2024年,小楊在郯城銀河初級中學就讀九年級。該案一審判決書顯示,2024年5月21日晚,14歲的小楊與同班女同學在樓道聊天嬉鬧,女同學回憶,小楊與她開玩笑,說了一句「大力女俠」,她沒有生氣,「因為之前我們經常開玩笑打打鬧鬧玩。」
在嬉鬧過程中,女同學朝小楊比劃,做出要打小楊的動作,小楊做出防守動作,接著,女同學用左拳猛地向小楊的左胸口部位搗了一拳,隨即,小楊捂著胸口蹲下、後臉朝下栽倒在地上。
一名物理老師看到後,詢問情況,小楊沒有回答,被其他同學扶坐在地上。物理老師接了個電話後又離開了現場。之後,物理老師再次返回,看了一眼小楊後,進入教室,從教室出來後再次離開。
事發約4分鐘後,有同學叫來了另一名老師,據同學回憶,這名老師掐了小楊的人中,小楊有了吸氣反應。這名老師與其他同學一起將小楊從地上抬起,再把小楊抬到其他老師車內,小楊被送到了醫院。事發約15分鐘後,小楊被送入醫院急診內科搶救室治療。
據判決書記載的醫院記錄顯示,小楊自發病以來意識不清,來院途中小便失禁,經過醫院搶救36分鐘恢復自主心率,搶救49分鐘後恢復自主心跳。相關診斷顯示,小楊出現呼吸心跳驟停、缺氧缺血性腦病等。
據判決書記載,截至2025年3月20日,小楊先後在五家醫院住院治療共303天,多家醫院診斷均包括缺血缺氧性腦病等。
小楊家人提供的一份2025年9月13日出院記錄顯示,出院診斷包括:四肢癱瘓、累及認知功能和意識的其他和未特指的癥狀和體征、吞咽困難、言語障礙、缺氧缺血性腦病等。出院情況包括神志模糊,意識內容缺如,言語不能,複述不能,表達不能等。

▲事發入院記錄
法院判決校方賠償70%
女同學方賠償20%
該案一審審理期間,多方都曾申請進行鑒定,鑒定內容包括學校、女同學分別對小楊受到損害的參與度及因果關係等,法院均委託鑒定中心進行鑒定,各鑒定中心分別答覆不屬於受理範圍、疑難複雜無法完成鑒定等,均未得到鑒定結果。
小楊家屬質疑,最早到達現場的物理老師未做任何處理,此外,後續進行處理的老師並未撥打120,而是自行開車送醫。家屬認為,相關行為也使得小楊情況變化、加重:「老師來掐人中還有呼吸反應,然後提著胳膊抬著腿,送醫在車上又是坐著的,導致本來心率失常變成心臟驟停。」
女同學家屬認為,小楊是特異體質,有診斷顯示其有肥厚性非梗阻性心肌病,本次事件為意外事件。對此,小楊家屬告訴記者,相關診斷是因為心臟受傷出現的短期心肌水腫,他提供了事發後的多份心臟超聲報告單,有兩家醫院報告單均未發現肥厚性心肌病及室間隔異常。
山東省郯城縣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由學校賠償70%,女同學賠償20%(由監護人承擔),小楊自擔10%損失。
法院認為,事發前是晚自習下課時間,樓道內眾多學生聚集、嬉鬧,學校未派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巡視、維持、管理秩序,小楊栽倒在地後,學校亦未及時發現異樣、採取必要措施,物理老師未及時採取反映情況、撥打120、維持秩序、保持周圍空氣流通等合理處置措施,事發後學校未撥打120急救電話、亦未有校醫等專業醫護人員到場等,學校未盡到管理、保護的義務,對事件採取的處置、救助措施明顯不當。
此外,法院認為,當前證據無法證實小楊存在自身疾病、特異體質。
後續學校方面進行上訴,二審法院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判令校方承擔70%賠償責任依據充分、比例妥當,應當予以維持。
後續治療費用沒著落
男生家屬希望學校先行墊付部分費用
小楊的家屬告訴記者,他們目前難以周轉治療費用,小楊主要需要進行康復治療,「大多數時候他都在卧床,四肢癱瘓。」
本案於今年5月一審判決。彼時,小楊的醫療費用已達到約71萬元。
就女同學方面,法院判決其應賠償約13萬元,但一審判決書顯示,女同學家庭情況複雜,父母已離婚,父親為多重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母親為三級殘疾精神病人,女同學一方答辯時稱「現在全靠年逾60歲且體弱多病的爺爺奶奶養活,其家庭無經濟收入,現在還靠著政府低保供養。」女同學家屬曾支付小楊1萬元。
此前,校方已墊付費用約44.6萬元。校方曾投保校園方責任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限內。一審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賠償小楊家屬共約50萬元,對於校方先行墊付的費用,可另案主張。二審判決認為相關內容不當,應當糾正,變更為保險公司向校方支付墊付款約44.6萬元,向小楊支付約5.6萬元。
對此,小楊家屬憂心忡忡:「學校前期墊付的44萬,(一審判決意思是)保險公司先別給學校,先給我們,繼續用於孩子治病。」但在二審判決變更後,他們收到保險公司的錢由約50萬元變為約5.6萬元,在治病費用上難以周轉。
「女同學父母都是殘疾人,她那邊將近13萬是我們出的。借了很多親戚朋友的錢都沒還上。」小楊家屬解釋,由於後續還要治療,預估費用較高,就新產生的醫療費用,需要家屬先行付款、後續索賠,但家中已湊不夠錢付款,希望能由學校先行墊付部分費用,「因為沒錢了,所以孩子9月回家,現在一直在家。我們今年都是保守治療,花銷大、作用好的治療手段一直沒做。」
記者注意到,今年7月,小楊的家屬曾在籌款平台發起籌款,目標為50萬元,目前該籌款已結束,最終籌到款項約1.5萬元。
記者就此事諮詢郯城銀河初級中學,一名工作人員稱已由專門人員負責此事並提供電話,記者多次嘗試撥打電話並發送簡訊諮詢,截至發稿,均未收到答覆。小楊家屬提供了自己與這位專門人員的通話錄音,對方稱,小楊家屬可以申請鑒定、就後續費用進行起訴,「我們服從法院判決。」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