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聯邦上訴法院作出關鍵裁決,拒絕對佛州的一項備受爭議的法律(SB
264)發布初步禁令。這一裁決意味著,在官司繼續進行期間,佛州可以持續執行這項嚴格限制中國等七國公民購買房產的法律。
總部位於亞特蘭大的聯邦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以2比1的投票結果指出,此案的幾位原告缺乏挑戰該法律的「法律地位」。法院認為,法律的核心限制條款針對的是在中國「定居」的個人,而這幾位原告已在佛州生活多年,不屬於該條款直接限制的對象。
佛州州長德桑蒂斯(Ron DeSantis)於2023年簽署的SB
264法案規定,凡在中國「定居」且非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個人,均被禁止在佛州購買任何房產或土地。法案設有一個極為有限的例外:持有非旅遊簽證或已獲得庇護的中國公民,可購買一處面積不超過兩英畝且距離軍事設施五英里外的住宅。
在裁決中,法院明確表示,該法律的購房限制不適用於那些已經居住在佛州、並打算無限期留在該州的中國公民。
由總統川普任命的巡迴法官拉克(Robert
Luck)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佛州)在國家、個人、土地和食品安全方面的考量,推動了這項法律的制定。」法院同時駁回了該法與管理外國投資的聯邦法律相衝突,以及其背後存在對華人和亞裔不正當種族主義動機的說法。
儘管在申請初步禁令上受挫,但代表原告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誓言將繼續戰鬥。該機構高級律師戈爾斯基(Ashley
Gorski)在聲明中表示:「無論來自何方,所有人都應有權在佛州安家置業,而不必擔心遭受歧視。我們將繼續與這項基於國籍和種姓的公然歧視性法律作鬥爭。」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的另一個審判小組曾初步裁定,在上訴期間暫停執行該法律。
此次裁決也凸顯了司法分歧。投下贊成票的拉克和拉戈阿(Barbara
Lagoa)均由總統川普任命。而由前總統柯林頓任命的巡迴法官威爾遜(Charles
Wilson)則持反對意見,認為對外資的監管是聯邦政府的專屬領域,佛州法律應被取代。
整個案件現在將返回下級法院,就法律本身的合憲性進行實質性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