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文庫】建設性意見|「赤裸小孩」官方通報不方便講的那些話,我們要看懂暗示
11月11日,雲南大理州和南澗縣聯合工作組通報了此前網傳「野人小孩」、」犬化小孩」的調查情況,不過他們用的標籤是「赤裸小孩」。
我仔細看了文字通報和配發的視頻,對通報的核心事實部分,例如是親生父母、沒有邪教、沒有拍視頻牟利,我基本是認同的。
不過,大家也要理解「官方通報「的局限性,有一些話作為官方是沒辦法講的,有一些話是地方政府不想講的,這就只能通過細節的表述來看懂暗示。

1.孩子此前絕大部分時間處於赤裸狀態,通報前幾天才習慣穿衣服,但通報只能說現在好多了。
通報里,民政局工作人員小王說,這些天來孩子變化明顯,他已習慣穿上衣服鞋子,也越來越願意和人交流。
這些話大家要看明白,官方的重點是「向前看」,告訴大家在政府的幫扶干預之下孩子已經有很大改善。但換個角度,也可以作證孩子直到通報的這幾天才習慣穿上衣服鞋子,
才開始願意和人交流。
變化明顯,意思就是跟之前完全不同;
已經習慣穿衣服鞋子,意思就是之前抗拒穿;
越來越願意和人交流,意思就是之前拒絕和人交流。
甚至,直到被干預接近一個月後,孩子仍然沒有完全習慣穿鞋。在公布的視頻里,工作人員帶孩子玩沙子,提醒他不要把鞋子弄髒,孩子的第一反應就是要把鞋子脫掉。
孩子父親李某某的自述也佐證了「孩子長期不穿衣服「是事實。
針對網路上關於」從來不給孩子穿衣服」的質疑,李某某說,事實並非如此,「平平患過濕疹,天氣暖和時不喜歡穿衣服,但他覺得冷了也會主動找衣服穿,從來沒有因為著涼生過病。」
這種闢謠方式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從來不給孩子穿衣服「是謠言,因為偶爾孩子冷得受不了了會主動找衣服穿。但大家關心的重點從來都是3歲半的孩子為什麼大部分時間沒穿衣服。
2.孩子經常像狗一樣四肢爬行,但因為沒有發現虐打的外傷,所以通報基於落後的觀念認定不存在虐待。
聯合工作組相關人員介紹,經公安機關調查,結合證人證言、醫學鑒定及日常行為觀察,確認李某某、萬某並無虐待孩子的情況。
大理方面對「是否存在虐待兒童」的調查有一個基礎邏輯,是通過醫學檢驗孩子有沒有外傷痕迹,這是《刑法》的邏輯,是對的,但卻是遠遠不夠的!
之所以我國早在《刑法》之外單獨制定一部《未成年保護法》,是因為刑法保護的是一個人最低限度的權益,制約的是那些顯著兇殘的暴力行為,而未成年人所需要的保護和照顧遠在刑法的標準之上。
沒有外傷痕迹,可以推定不存在暴力毆打,但按照一個正常人的樸素認知,長期放任孩子赤裸爬行、在地上取食,難道不是生理和精神的雙重虐待嗎?
然而,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對於家庭暴力是有明確定義的: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要是按照這個定義,這對父母可能還真不構成虐待兒童的家庭暴力……
3.孩子還有救,經過干預還能回歸社會,但當前狀態其實不太好,但通報更傾向於展現工作成果報喜不報憂。
我和大家一樣,都很關心孩子的現狀,擔心他有沒有留下難以逆轉的身心傷害。從通報的情況來看,萬幸的是孩子總體上還有救,不幸的是,孩子當前的行為發育其實不太好。
通報里記錄了一個場景:
「這是小兔,還有小魚。「在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小王的指導下,他拿著畫筆,一筆一畫認真地畫著。
然而我們去看通報附帶的視頻就會發現,3歲半的平平根本就沒有用筆繪畫的能力。

視頻里,都是民政局工作人員在畫,而平平連握筆都是「一把抓」,根本不具備任何畫畫的技能。
只能說很慶幸的是孩子的社會性還沒有完全泯滅,可以參與到人際交往和遊戲中,還有被正常教育的可能性。
官方通報出於平息與情和展現工作成果的考慮,更多是報喜不報憂,對此也只能說理解但並不認同。
4.這家人非常難搞,極不配合工作,但官方通報不方便直接吐槽他們。
這家人到底有多難搞?其實通報里的一些細節信息已經暗示了工作組內心的瘋狂吐槽。
通報介紹,10月17日,聯合工作組趕赴四川尋找李某某、萬某一家,於18日7時許找到他們。經勸說,他們一家於21日與聯合工作組一同返回南澗縣。
18號一大早就找到了這家人,工作組一大群政府工作人員經過3天的「勸說」,他們才同意一起返回南澗縣。
通報介紹,工作人員幫助矯正孩子行為時,偶爾對孩子說了一句比較嚴厲的話,(父母)兩人都會露出不高興的表情。
通報還介紹,聯合工作組對李某某、萬某一家進行妥善安置,安排14名專業人員組成團隊隨同陪護。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什麼樣的家庭,需要安排14名工作人員隨同陪護?這些工作人員在陪護過程中又面臨了怎樣的困難?
孩子父親和外公在通報里除了自我辯白,就是呼籲大家「放過他們」,從頭到尾沒有認過一個字的錯,甚至還拿手洗尿布來表功。
通報里介紹,孩子父親李某某近日用手機寫下了一段心裡話:「事情發展到現在,非我們所願,更始料未及。我向所有關心關注此事的網友、相關部門及社會各界表示抱歉。」
我划下重點,第一,這段話是用手機寫下的,第二,這段話表述之得體、完整,是長期寫作的人才能做到的。
所以我說這家人從頭到尾沒有認過一個字的錯,並不是冤枉他們。
通報里還介紹,母親萬某對孩子赤裸爬行的行為不干預、不管教,李某某又聽從萬某意見,也不干預孩子行為。
劃重點,父親李某某聽從母親萬某的意見。
通報介紹,省、州、縣三級醫療團隊也對李某某、萬某進行了醫學健康檢驗和心理健康評估,結果顯示:李某某身體健康,精神和心理正常。萬某性格倔強,不願與人交往和溝通,自我意識較強。
劃重點,孩子父親有精神和心理正常的評估結果,孩子母親並沒有這樣的評估結果,很顯然,對萬某的精神評估並沒有完成。
更關鍵的是,作為孩子母親的萬某,從頭到尾沒有接受過記者採訪,沒有對工作組說過哪怕一句適合在通報里公開的「軟話」。
一句都沒有。
等工作組撤走之後,這家人會是怎樣的態度和表現,我實在是不敢想……
對通報里沒有直接吐槽這家人,我表示理解,官方表態不適合這麼做。對於聯合工作組成員在與這家人相處期間的遭遇,我深表同情。
5.通報說這家人沒有接觸或加入過邪教,並不代表他們沒有被奇怪的組織洗腦過。
通報里直接回應了網友關於邪教的質疑,公安機關介紹,李某某、萬某無邪教相關接觸史,未發現兩人參與邪教組織等情況。
這裡我完全相信公安機關的工作能力,如果真有「邪教組織「在背後的話,肯定是能查出來的。
但是,請大家注意,我國自上世紀80年代至今,只認定過25種邪教組織,這個是有明確清單的。
按照基層公安部門的工作規則,如果不是在上述清單里的宗教組織或「身心靈」機構,是不會被直接認定為邪教組織的。
所以,公安部門排除了孩子父母參與邪教組織的情況,只能說明他們沒有參加上述25種組織,並不代表他們沒有接受過其他奇奇怪怪機構的洗腦。
基於這兩人養育孩子的極端行為和抗拒外界干預的觀念態度,我個人強烈懷疑他們是受到近年流行的某些「身心靈」機構洗腦影響。建議公安機關徹查打擊!
最後強烈呼籲:
請一定不要把孩子丟回給這對父母單獨養育啊!
一定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