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美國司法部10月中指控柬埔寨太子集團行政總裁陳志涉嫌跨國詐騙,並尋求充公其名下127271枚比特幣(當時市值高達150億美元,約1165億港元)一案,陳志在申請解凍期限11月18日到期前,已委託法律團隊正式向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動議,請求延長提交索賠的期限至2026年1月19日。這是自美英兩國政府對陳志及太子集團實施制裁以來,陳志首度在法律層面作出回應。
【太子集團陳志調查.專頁】
據陳志律師團隊提交美國法院的一份長達5頁的文件顯示,律師團隊指此案是美國司法部號稱史上最大規模的資產充公行動,涉及數百億資產追蹤的極度複雜性,因此應給予陳志及其他潛在利害關係人足夠的時間,以捍衛其財產權益。
陳志委託律師事務所Boies Schiller
Flexner向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交延後解凍申請期限60日:





陳志法律團隊的文件指,美國政府10月14日的指控稱,陳志主導一個被財政部稱為「太子集團跨國犯罪組織」的集團,該機構實施了長達數年的網路詐騙,騙取並洗錢數十億美元。但事實終將證明,政府的指控嚴重不實。
法律團隊強調,陳志是東南亞最成功的商人之一。他擔任太子控股集團行政總裁,該集團是柬埔寨最大的企業集團之一,旗下擁有100多間企業,業務涵蓋房地產開發、銀行、金融、旅遊、物流、科技、食品飲料和生活方式等領域,僱用員工數千人。十多年來,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和整個亞洲合法經營,並為該地區的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指控犯罪集團利用太子集團名下的場所進行加密貨幣投資騙局及其他詐騙活動。起訴書聲稱,儘管措辭極其籠統,凍結的比特幣是「太子集團的非法所得」。
但仔細閱讀起訴書後,並未發現任何將查獲的比特幣與所指控的詐騙活動聯繫起來的指控。
美國司法部指控陳志操控跨國詐騙集團:


相反,美國政府再次在沒有任何證據或細節的情況下聲稱,犯罪所得被用於資助比特幣挖礦活動,並且新挖出的比特幣後來與從太子集團關聯實體控制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轉移的其他比特幣合併。但起訴書完全沒有說明政府為何認為挖礦活動是由非法所得資助的,或是這些錢包裡裝有非法比特幣。
根據公開消息,大部分被截獲的比特幣是在2020年12月的一次黑客攻擊中從Lubian.com網站被盜的。被竊的比特幣似乎在駭客的錢包裡存放了四年多,之後才重新出現在本民事充公訴訟中的被告。
2024年7月,這些比特幣被轉移到聯邦調查局控制的錢包。因此,政府有數年時間追蹤被查獲的比特幣,並且自2024年7月轉移到聯邦調查局錢包以來,至少有十六個月的時間來準備這次充公訴訟。
文件指,陳志的律師團隊已聘請加密貨幣專家,以檢視美國政府對過千億港元比特幣資產的追蹤指控 。
律師團隊認為,這是一項極其苦難且曠日需時的工作。儘管區塊鏈交易是公開的,但要釐清錢包擁有者並追蹤大量跨多個地址的複雜交易,需要進行大量研究
。專家團隊雖日以繼夜在工作,但估計至少仍需60日才能完成分析,因此向法院請求延長申請解凍比特幣期限。
律師團隊在文件中同時強調,美國政府在2024年7月就已凍結相關資產,卻直到今年10月才提出訴訟,因此要求延長申請解凍期限是合理的請求。
陳志聘請的法律團隊來自波伊、希勒和弗萊克斯納律所(Boies Schiller Flexner
LLP)律師樓,過往曾為牽涉性醜聞的知名美國電影監製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