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4 11 月

微信拉人進群到跨省傳喚:石門縣亟需權威通報才能重建信任

自2025 年 10 月 15 日以來,一則 「因拉人進微信群涉嫌侮辱被跨省傳喚」 的消息在網路持續發酵,成為牽動全國網民神經的公共輿情事件。湖南石門縣警方跨越千里,以 「因你涉嫌侮辱的行為」為由傳喚廣西南寧公民朱海燕的行為,因情節匪夷所思、影響面極廣,引發輿論場強烈震動。然而時至今日,無論是石門縣公安局、紀委監委、石門縣教委還是其他相關部門,均未發布任何正式情況通報,任由各種猜測與質疑蔓延,這與法治社會的治理要求和輿情應對措施均背道而馳。一份及時、透明、權威的通報,已然成為平息輿情、維護公信力的迫切需求。

事件核心爭議:定性與程序的迷霧

這起事件的荒誕性與爭議性,集中體現在行為定性與程序上。根據當事人朱海燕的陳述及公開信息,2025 年 9 月 28 日,八名來自石門縣的警員(三名著警服、五名便衣)跨越 1000 公里抵達南寧,向其送達《傳喚證》,理由是「因你涉嫌侮辱的行為」。而所謂 「違法事實」,僅僅是她此前在一個微信群中拉了一名網友入群,該網友後續又拉入第三人,第三人在群內轉發了一篇涉及石門縣紀委副書記吳昌軍的文章。

輿情沸騰背後:公眾對權力邊界的深層焦慮

事件之所以引發全國網民的廣泛關注與強烈擔憂,核心在於其觸碰了法治社會的敏感神經——公權力與公民權的邊界問題。「法治環境下,公權力須保持謙抑和包容,涉及公民人身自由與言論自由時,強制措施須以充分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據為前提。」。而石門縣警方的此次行動,卻呈現出公權力擴張的危險傾向:一個普通公民的日常社交行為,竟能引來千里之外的警方介入;一份模糊不清的「涉嫌侮辱」 指控,就能成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理由。這種不確定性,讓公眾產生了強烈的安全感危機。

更值得警惕的是,當事人朱海燕此前曾舉報過當地官員,此次傳喚是否存在「打擊報復」 的嫌疑,成為輿論熱議的焦點。

權威通報是平息輿情、守護法治的唯一路徑

面對沸沸揚揚的輿情,石門縣相關部門的沉默不語,不僅不能平息爭議,反而會加劇公眾的猜疑,還會損害政府與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在信息傳播高度發達的今天,「沉默是金」 早已不適用於輿情應對,唯有主動發聲、坦誠回應,才能贏得公眾的理解與信任。一份合格的權威通報,至少需回應以下四大核心問題:

其一,此次跨省傳喚的具體法律依據與審批流程,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其二,認定朱海燕「涉嫌侮辱」 的具體事實與證據是什麼,如何解釋其拉人入群行為就被傳喚的荒唐邏輯?

其三,動用八名警員跨省執法的決策依據是什麼?

其四,當事人舉報當地官員與此次傳喚是否存在關聯,是否存在打擊報復的情形?

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僅關乎朱海燕一個人的合法權益,更關乎所有公民對法治的信仰。如果石門縣警方的傳喚行為合法合規,那麼通過通報公開相關依據與事實,能夠正視聽、明是非,彰顯執法的公正性;如果確實存在程序瑕疵或定性不當,那麼及時承認問題、糾正錯誤,更能體現有錯必改的擔當,重獲公眾信任。反之,持續的沉默只會讓猜疑發酵,讓「權力濫用」 的標籤愈發不可辯駁,最終損害的是整個地方治理的法治根基。

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公權力行使更應在法治框架內運行。「因拉人進微信群被跨省傳喚」的荒誕事件,已經超出了普通個案的範疇,成為檢驗地方治理能力與法治水平的試金石。我們期待湖南省石門縣相關部門能夠正視輿情關切,儘快發布權威通報,以事實澄清疑慮,以法律明確邊界,讓公眾看到一個負責任、守法治的政府形象。這不僅是平息此次輿情的必然要求,更是守護法治尊嚴、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作者: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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