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5 11 月

重慶女老闆愛上男員工,男員工妻子 :給我300萬」

「300萬,我同意離婚。」

面對丈夫何某的婚外情和第三者朱某某的補償提議,重慶女子陳某沒有哭鬧爭執,只平靜地提出了這個條件。

誰也沒想到,這筆看似 「了斷」
的款項,日後竟引發兩場法庭博弈,最終的判決結果更讓無數人看清了婚姻與人性的底線。

重慶女老闆愛上男員工,男員工妻子 :給我300萬」

在重慶一棟繁忙的寫字樓里,朱某某是一家貿易公司的掌舵人,她已年過四十,離異多年的經歷讓她更看重情感歸宿,而商場打拚則讓她養成了雷厲風行的作風。

當32歲的何某入職成為部門主管後,他彙報工作時的沉穩眼神和專業能力,瞬間打動了朱某某。

隨著工作交集日益頻繁,朱某某的關照漸漸超越上下級界限,從額外的項目資源到私人的生活照料,曖昧的情愫在兩人之間悄然滋生。

「他說和妻子早就沒了感情,只是為了孩子勉強維繫。」

朱某某在後來的庭審中回憶,何某的傾訴讓她徹底淪陷,兩人很快突破道德防線,發展成不正當關係並多次發生親密行為。

沉浸在感情中的朱某某急於 「轉正」,主動向何某提出:「我來解決離婚的事,錢不是問題。」

當朱某某帶著補償方案找到陳某時,這位全職太太的冷靜超出了所有人預料。沒有歇斯底里的質問,沒有聲淚俱下的挽留,陳某看著眼前妝容精緻的女老闆,平靜地回應:「我和何某結婚多年,還有孩子要養,300萬作為離婚補償和撫養費,我就簽字。」

2023年初,朱某某通過銀行轉賬將300萬匯入陳某賬戶,備註清晰寫著 「離婚補償及子女撫養費」。

拿到款項的第二天,何某便與陳某辦理了離婚手續。

朱某某以為300萬買到了
「幸福入場券」,很快與何某搬入其家中開始同居。但褪去新鮮感後,生活的裂痕不斷顯現:何某對兩人同居後的日常事務漠不關心,常常以加班為由晚歸,且兩人因生活習慣差異頻繁引發爭吵。

2024年3月,忍無可忍的朱某某提出分手,可想到自己付出的300萬,她又心有不甘。

當年5月,她一紙訴狀將何某和陳某告上法庭,聲稱這筆錢是 「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如今婚姻無望,理應返還。

一審法院的判決讓朱某某看到希望:法院認為,朱某某與何某的婚外情違背公序良俗,基於此的贈與行為無效,判決陳某返還300萬。

但陳某沒有接受這個結果,她與何某提起上訴,堅稱這筆錢是何某應盡的法定義務,朱某某隻是代為支付。

二審法庭上的證據交鋒揭開了真相。陳某提交的離婚協議明確記載:「男方(何某)一次性支付女方離婚補償費300萬元,用於子女撫養及生活開支。」

何某也當庭承認,這筆錢是他與陳某協商的結果,朱某某僅是代付人。

更關鍵的是,朱某某始終無法提供 「贈與」 的書面協議或溝通記錄,無法證明自己與陳某存在贈與合意。

「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婚姻,給付款項後又反悔索回,既違背公序良俗,更踐踏誠信原則。」

二審法官當庭宣判,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朱某某的全部訴求。法官強調,《民法典》不僅禁止違背道德的行為,更保護民事活動中的誠信底線,朱某某的訴求缺乏法律依據,自然無法得到支持。

判決結果傳開後,網友們的評論一針見血:「想用金錢買感情本就荒唐,出爾反爾更是失了底線」「陳某的冷靜是保護自己,法院的判決是守住公道」。

這場糾紛最終以朱某某的敗訴告終,她不僅沒換來想要的感情,反而付出了 300萬的代價,更留下了道德污點。

重慶某律所李律師對此案的解讀頗具深意:這起案件給所有人敲響警鐘,婚姻不是可以用錢交易的商品,忠誠是不可突破的底線。

同時,大額財產往來務必明確性質並留存證據,而誠信更是為人處世的根本,任何試圖鑽法律空子、違背道德的行為,最終只會自食惡果。」

300萬沒能買到愛情,兩場訴訟沒能挽回損失,這場由婚外情引發的糾紛最終沉澱為最真實的警示:感情里的捷徑往往布滿陷阱,婚姻中的忠誠才是最珍貴的財富。

唯有守住道德底線,秉持誠信本心,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安穩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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