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3 11 月

北大包麗成案例 中國最高法院:精神虐待亦屬家暴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1日公布2025年「中國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轟動大陸的「北大女生包麗案」也在列。這起被外界稱為「PUA第一案」的悲劇,讓外界關注情感控制等精神虐待,二人的男女婚前同居關係,也屬於家暴行為,符合虐待罪的犯罪主體要件。

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25年「中國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轟動當時的「北大輕生女生包麗案」也被納入其中。

報導指,2018年8月,包麗(化名)與男友牟林翰確立戀愛關係,兩人本是北京大學一對才子佳人、令人羨慕的情侶。然交往期間,牟卻因包麗過往戀愛經歷而心生不滿,多次追問包麗細節,兩人不斷發生爭吵。

除此之外,牟林翰更要求包麗隨時報備行蹤,限制其社交活動,翻看包麗的聊天記錄,亦干涉她的學業選擇。牟林翰更高頻次、長時間、持續性折磨辱罵包麗,並表達讓包麗透過人工流產等方式,換取牟林翰心理平衡等,導致包麗多次割腕自殘、吞食藥物。

2019年10月,包麗與牟林翰家中再次發生爭吵,並遭牟林翰辱罵,心灰意冷之下獨自外出、入住賓館,隨後服藥輕生,被發現後送醫救治。2020年4月11日,包麗經救治無效死亡,牟林翰則在2023年以虐待罪判處監禁3年2個月。

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牟林翰某因為不滿意同居女友的過往性經歷,持續對其採取凌辱、貶損人格等手段致人輕生身亡一案,該案因性質惡劣、社會影響重大,被稱為「PUA第一案」,並作為參考案例被民法院案例庫選入。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牟林翰虐待與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節惡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已構成虐待罪。牟林翰與包麗的共同居住等行為,構成實質上的家庭成員關係的共同生活基礎事實,二人的男女婚前同居關係,應認定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員關係,牟林翰符合虐待罪的犯罪主體要件。

此外,法院強調,通過持續凌辱、貶損人格實施精神摧殘,屬於刑法規定的「虐待」行為;若該行為致使被害人陷入自殘、輕生高風險狀態並最終導致極端後果,應認定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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