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代理人:徐忠寶,聯繫電話:13944920711。
被舉報人:何小荷 ,吉林泰隆集團董事長。
被舉報人:滕寶春,吉林省東豐縣原縣長(現已被判刑)。
被舉報人:張崧民,吉林省東豐縣副縣長,涉嫌為何小荷騙取政府資金提供幫助。
被舉報人:侯念誠,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皮包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為何小荷)。
被舉報人:梁厥磊,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何小荷丈夫)。
被舉報人:何振玉(何小荷父親) 、陳嘉榮(何小荷母親) 、陳嘉輝(何小荷舅舅)。
被舉報人:陳嘉柱(何小荷舅舅)吉林省東豐縣人大副主任,涉嫌為何小荷騙取政府扶持資金提供幫助。
被舉報人:馬世兵,為吉林泰隆集團虛假出藉資金3000萬元。
被舉報人:楊兵行,為吉林泰隆集團虛假出藉資金1960萬元。
舉報事項:
一、何小荷家族式黑惡勢力,以上項目為名,強買、強賣、強拆、強迫交易、強行霸佔企業土地,虛假出資、騙取國家扶持資金,已涉嫌犯罪;
二、何小荷與劉立新、陳嘉柱、張崧民合謀騙取國家財政資金約1.7億元,已經涉嫌犯罪。
陳嘉柱(何小荷舅舅)等人招商引資內幕
2010年,時任吉林省東豐縣人大副主任陳嘉柱,也要為家鄉招商引資做出點貢獻,於是將自己的親外甥女兒何小荷推出,準備打造1億元項目1個和10億元項目1個:
第一個項目——陶瓷纖維保溫材料項目,計劃投資1億元。
該項目由浙江省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梁厥磊(何小荷丈夫)計劃投資 1億元,並設立了吉林省鑫陽陶瓷纖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何小荷。


第二個項目——30萬噸啤酒飲料系列項目,計劃投資10億元。
該項目計劃由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皮包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念誠(實際控制人為何小荷)計劃投資10億元,在東豐縣拉拉河鎮投資酒類、礦泉飲料類項目,並設立了東豐縣御泉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何小荷。

在這兩個項目的招商引資過程中,何小荷不負其舅舅陳嘉柱的厚望,將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東豐縣東豐鎮投資生產陶瓷纖維保溫材料,又將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引進東豐縣拉拉河鎮投資建設30萬噸啤酒系列項目,但是卻沒有給東豐縣人民帶來福利,帶來的卻是苦難和災害。
陶瓷纖維保溫材料項目和30萬噸啤酒系列項目在東豐縣委、縣政府、縣人大、財政局、招商局、國土資源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開始征地拆遷,徵用了基本農田45公頃,何小荷並套取了政府扶持資金約1.7億元,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特別是在徵用基本農田時,該項目遭到了新聞媒體的曝光,至今45公頃土地在投資商手裡已經荒廢。
隨著東豐縣人大副主任陳嘉柱的招商引資和何小荷對兩個項目的投資成為泡影,政府既損失了約1.7億元扶持資金,又引發了多起訴訟,農民的基本農田被徵收,農民連年上訪,給社會造成了不穩定的因素,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何小荷、陳嘉柱詐騙政府扶持資金的具體步驟
第一步:何小荷利用其丈夫梁厥磊註冊的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在東豐縣投資陶瓷纖維保溫材料項目為誘餌,詐騙東豐縣政府資金
2010年,東豐縣人大和東豐鎮共同引進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科技),投資陶瓷纖維保溫材料項目,杭州科技以投入1億元資金為誘餌,獲得了東豐縣政府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在此期間,東豐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陶瓷纖維保溫材料項目涉及的相關事宜(見2010年5月19日縣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當日,東豐縣政府與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書》。合同簽訂後,政府為何小荷提供了5萬平方米土地,但何小荷並沒有投入資金上項目。
2011年5月26日,東豐鎮政府向縣政府提交《關於扶持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請示》,向縣政府借款78萬元用於項目建設,待項目投產後期,其本金和利息由企業償還,並由東豐鎮償還縣政府。2011年6月7日,滕寶春縣長批准同意借款,東豐縣政府用財政資金撥給東豐鎮政府並轉給企業。


2012年6月8日,東豐鎮政府做出紅頭文件《關於扶持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請示》,向東豐縣政府請示;
2014年2月18日,東豐縣政府做出《關於杭州市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情況說明》;
2014年2月28日,東豐縣政府辦公室做出《關於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情況說明》;
2014年3月9日,東豐鎮政府做出《關於扶持2010年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陶瓷纖維保溫材料項目籌資金情況的說明》;
2014年3月27日,東豐縣政府法律顧問《告知書》;
2014年4月16日,東豐縣政府法律顧問《告知書》;
2014年5月9日,東豐縣政府法律顧問《告知書》;
0 2014年7月2日,東豐縣國家稅務局《企業繳稅情況說明》。
第二步:何小荷利用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東豐縣拉拉河鎮興隆村投資建設30萬噸啤酒系列項目為誘餌進行圈地,騙取政府資金約1.7億元
一、東豐縣政府引進10億資金,打造《30萬噸啤酒項目》。
拉拉河鎮興隆村建設30萬噸啤酒系列項目是東豐縣人大副主任陳嘉柱(何小荷舅舅)的招商引資項目,由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何小荷)計劃投資10億元。
2012年4月16日,拉拉河鎮政府以紅頭文件的方式向東豐縣政府發出請示,文件名為《關於申請撥款付拉拉河鎮新上30萬噸啤酒系列項目所用土地及地上物費用的請示》。
二、泰隆集團從何小荷及父母、舅舅處虛假借款2.9112億元入賬,並且編造虛假《工程項目結算書》向政府彙報,為騙取國家財政資金奠定了基礎。
2012年7月6日至2014年6月8日間,泰隆集團公司向何小荷、何振玉、陳嘉榮、陳嘉輝、馬世兵、楊兵行等六人個人借款2.9112億元進行入賬,編造虛假賬目,編造《項目資金來源說明》,編造《工程項目結算書》,編造《吉林泰龍集團有限公司情況介紹》,向東豐縣政府和東豐縣財政局彙報,為騙取國家財政資金打下了基礎。
主要證據有:
1、泰隆集團借款明細表;
2、吉林泰隆集團有限公司情況介紹;
3、泰隆集團投資匯總表;
4、泰隆集團虛假支出明細表等。
2012年5月18日,東豐縣政府出台文件《關於扶持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請示》。
2012年6月4日,東豐縣政府召開關於研究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酒類、礦泉飲品類項目相關問題的專題會議,之後出台會議紀要。
2012年6月5日,東豐縣政府與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了《協議書》。
2012年6月6日,東豐縣政府與浙江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了《協議書》。
2012年6月6日,東豐縣政府與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了《補充協議》。
2012年6月7日,時任東豐縣委書記劉立新召開會議,之後形成《關於研究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酒類、礦泉飲品類項目相關問題的會議紀要》。
三、法院拍賣啤酒廠資產,夏中軍合法取得,政府相關領導強行註銷夏中軍土地使用權證書,以失敗告終。
1、2012年6月14日,東豐縣政府下發(東政發[2012]26)號文件,決定註銷夏興有機生態生物高科集團有限公司[2010]第042100006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文提到的東豐啤酒廠國有土地使用證)。夏中軍集團隨即向遼源市政府提出了行政複議,在行政複議期間,東豐縣政府又於2012年8月29日撤銷了上述決定。
2、東豐縣拉拉河鎮政府起訴夏興有機生態生物高科集團下屬東豐啤酒廠非法佔用了面積27.3平方米的門房,東豐縣法院於2013年1月17日作出判決,責令夏興集團倒出上述門房,然而在判決作出之前,東豐縣政府就已經組織人員將該門房強拆。夏興集團不服判決提出訴訟,遼源市中級法院以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序違法撤銷了東豐縣法院判決發回重審。在重審期間,拉拉河鎮政府做出了撤訴決定,但其後也未對予以強拆的門房作出任何補償。
四、政府徵收土地、撥付扶持資金,為10億元項目投資鋪路。
主要證據有:
2012年6月20日,拉拉河鎮政府《關於收購吉林省東昊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產所需費用的請示》;
2012年7月2日,《關於下達原啤酒廠家屬樓房產權更名經費的請示》;
2012年10月8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原啤酒廠家屬樓房產權更名經費的通知》;
2012年12月11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2年12月21日,拉拉河鎮政府《關於吉林隆泰集團酒業有限公司土地相關費用的請示》;
2012年12月22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3年1月6日,東豐縣政府與吉林泰隆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協議書》;
2013年1月9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3年1月16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3年1月18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3年1月18日,拉拉河鎮政府《資金申請》;
2013年1月27日,東豐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出具了《關於吉林泰隆集團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意見》;
2013年1月28日,東豐縣政府與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吉林泰隆集團有限公司)再次簽訂了《補充協議》;
2013年3月1日,東豐縣國土資源局《關於泰隆酒業礦泉水開採辦理資金申請》;
至此,東豐縣政府已累計向何小荷的公司支付約1.7億元人民幣(詳見東豐縣財政資金轉入拉拉河鎮政府後轉給泰隆集團明細表)。
五、政府為何小荷投資項目而非法徵收基本農田。
東豐縣政府未經國務院批准,非法徵用基本農田45公頃,本身就已經違法。引資項目也沒上,廠房也沒建,農民的土地被徵收後,荒廢數年後,卻種上了大包米,實在令人惋惜、心痛。
2013年7月21日,中國產經新聞報道了吉林東豐縣「泰隆」項目涉嫌踩「紅線」。
主要證據:
2013年5月4日,東豐鎮政府文件《關於扶持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所需資金的請示》;
2013年5月6日拉拉河鎮政府《資金申請》;
2013年5月6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3年5月6日,東豐縣國土局《關於撥付土地取得成本的請示》;
2013年5月20日,東豐縣拉拉河鎮政府與吉林泰隆集團簽訂了《協議書》;
2013年6月13日,東豐縣財政局辦公室《關於支持鑫陽陶瓷纖維項目所需資金的處理意見》;
2013年6月14日,東豐縣拉拉河鎮政府《關於下達泰隆集團材料場林地設計費的請示》;
2013年6月14日,東豐縣財政局文件《關於鑫陽陶瓷纖維項目所需資金的處理意見》;
2013年6月28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出項目資金的通知》;
2013年7月9日,東豐縣財政局《關於下達泰隆集團材料場林地設計費的通知》;
六、東豐縣國土資源局泰隆集團、鑫陽陶瓷土地情況統計表、泰隆集團、鑫陽陶瓷相關房產情況統計表;
七、關於財政撥付土地收儲中心泰隆酒業項目用地情況說明、泰隆酒業公司用地情況表;
八、何小荷為逃避債務轉讓公司股權。
2013年1月27日,何小荷、梁厥磊夫婦為逃避政府換屆後的追責,將泰隆集團股份轉給何小荷父親何振玉和其母親陳嘉榮。何小荷為什麼將其名下的股權轉到父母名下?其父母是否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真實目的還是為規避政府換屆後追責的法律風險。
綜上,何小荷家族式黑惡勢力團伙強買、強賣、強拆、強迫交易、強行霸佔企業土地,虛假出資、利用杭州頤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力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皮包公司)與吉林省東豐縣委書記劉立新、縣人大副主任陳嘉柱等政府官員合謀瘋狂斂財,利用高科集團的啤酒廠資產做幌子,騙取東豐縣財政資金約1.7億元,已涉嫌共同犯罪。實名舉報人懇請紀委、監察委和公檢法機關早日立案查處,徹底摧毀以何小荷為首的家族式黑惡勢力團伙,懲治腐敗和保護傘,挽回國家的經濟損失。

舉報代理人:徐忠寶,身份證號:220303196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