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9 7 月

「借貸百多萬被套路千萬?刑案迄今尚無滿意結果?」

文/燕華文

一起從2011年開始的民間借貸糾紛案,迄今10年過去了,一審被告葛正亮還是不服氣,在想方設法到處維權。

「我反映的主要情況是:王新海對我實施套路貸犯罪,誘我借他175萬元,然後以月息17.65%計算利息,逼我出具2000萬元的欠條,已對我敲詐勒索接近1千萬元,如果江蘇省高院的生效判決再被執行,王新海對我敲詐勒索的金額將達到1400多萬元。」他在給有關方面的控告材料里稱。

他堅持認為,此案涉嫌套路貸和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並有多名相關司法人員疑似充當其保護傘。據他稱,在向公安部反映後,當地警方才重視此案,但是迄今沒有實質性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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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材料

據悉,該案民事部分經過連雲港中院一審後,原告不服上訴到江蘇省高院,高院發回重審,連雲港中院於是重新組成合議庭,評議並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後,還是和該院前次判決一樣:駁回原告王新海的訴訟請求。

 

王新海還是不服,又向省高院上訴。此次,省高院撤銷了連雲港中院判決,部分支持了原告訴訟請求,判決被告支付原告310萬元與利息。

其後,雙方都不服,又分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最高院最終駁回兩人再審申請。仍然不服的被告又向江蘇省檢察院申請監督,該院受理後,最終沒有支持被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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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書

在此案2011年12月訴訟前,被告住宅里外遭遇多次闖入和鬧事,葛家提供的接處警登記表顯示:

2009年9月26日20時40分,有人報警稱,有幾個小痞子把人堵在家裡。警方了解為債務糾紛,要求雙方協商解決,並通知雙方第二天到派出所處理;

2011年9月20日11時37分,原告報警稱,有人鬧事。民警到現場後,了解為經濟糾紛,要求到相關部門處理;

2011年10月20日7時40分,原告報警稱,有陌生人闖進屋內。民警到現場後,發現為經濟糾紛,要求雙方如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

2011年10月20日9時36分,原告報警稱,有人賴在其家中不走。民警到現場後,了解為經濟糾紛,要求到相關部門處理。

經過不斷舉報,2019年9月21日,連雲港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就被告妻子控告的「被非法侵入住宅案」,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條件,決定立案。

據葛正亮稱,連雲港高新分局就此案,此後也開展了一些工作,但是迄今沒有達到令自己和家人滿意信服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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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中國法院網一篇題為《進入債務人家中討債是否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文章稱:根據我國《憲法》第3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為了落實公民這一權利,強化保護公民私生活的自由與安寧,我國《刑法》第245條專門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拒絕退出的行為。這裡的「非法」是指行為人未經住宅權人同意或者沒有法律依據。「侵入」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未經住宅權人允許擅自闖入;二是進入時住宅權人不反對,但在住宅權人要求退出時,仍然滯留,不肯退出。根據《刑法》第245條規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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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告知單

值得注意的是,連雲港市近年來,二任曾經的市委書記先後落馬。2015年的一篇文章稱:自2014年6月以來,該市公安局已至少有5名幹部落馬,下至科級,上至副廳,其中包括正負3位局長,該局成了名副其實的反腐「重災區」。

從全省來看,這兩年,江蘇省原政法委書記王立科、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嚴明、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原總隊長羅文進等政法體系領導落馬。

2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郭聲琨出席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並講話。郭聲琨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群眾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開門搞教育整頓,請群眾參與、讓群眾監督、由群眾評價。要深入組織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解決群眾愁難急盼的具體問題,完善服務群眾的體制機制。

會議強調,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重點清查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徹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深查執法司法腐敗,嚴查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行為,堅決把害群之馬清除出政法隊伍,維護政法隊伍肌體健康。同時,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設立「政法幹警違紀違法舉報平台」,各地也要設立舉報平台,通過重點案件評查、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清查、法律監督專項檢查等方式,從中發現案件疑點,並由案到人,倒查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近日,最高檢相關部門負責人稱:最高檢將對2018年以來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辦案案件,組織開展「過篩子」式「倒查」。最高檢深刻認識到「三個規定」是司法環境的「凈化器」、公平正義的「安全閥」、拒腐防變的「護身符」,是從源頭上防止「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的治本之策。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正人先正己,打鐵還需自身硬,必須不折不扣狠抓貫徹落實,沒有任何做選擇、搞變通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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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單

因為客觀原因,本文中涉及的一些細節和情節,未能一一核實,因而廣大關心此案的民眾和輿論,呼籲涉案各方人士和當地相關部門能夠回應公眾關切,進一步公開說明事實真相和接受社會監督。同時輿論也希望當地司法機關,能夠踐行習總書記的指示,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葛正亮家庭遭遇的這起民事案件,以及由此引發的刑事案件,最終會有什麼結果,社會大眾拭目以待。(註:文中圖片俱來自葛正亮提供的材料,圖片上備註代表其觀點)

轉自:https://www.sjvoc.com/1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