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治理,建立在童话之上
现在时不时看得到物业撤场、政府呼吁公务员带头交物业费的新闻。今年3月到5月,江西九江柴桑区、共青城市、武宁县,云南绿春县、屏边县等地发布倡议书,倡导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
中指研究院、克而瑞联合监测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全国公开披露的物业撤场、弃盘项目共计173个,这一数值已然追平2025年全年的撤场总量。按照当前行业发展态势推算,2026年全年物业撤场项目数量可能突破1600个。
小区治理是城市治理重要的一部分。但中国小区治理的组织、结构的逻辑,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童话之上的。
第一个童话,是居民都是高尚的。居民当中,没有贪小便宜的人,没有为了自己利益而罔顾公共利益的人。
物业服务有一个特点,就是可以“搭便车”。物业是一种公共服务,公共物品有非排他性(没法阻止别人用)和非竞争性(一个人用不影响别人用),所以有人就想“白嫖”,不交物业费,却能坐享他人之利。
要想找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不交物业费是非常容易的。比如物业维护的相关材料、服务的价格。实际上生活中,我们在网上购买东西,只要愿意花时间总能找到更低的价格。
但一般来说都不会在电商平台上花费几个小时去找一个极致的低价。更何况业主质疑的依据一般只是简单问问,或在网上搜索一下,可能看到一个很低的价格。实际上这个价格往往只是用来吸引客户,根本无法成交。但这些价格常常被用来指控业委会或者物业,并进而成为不交服务费的理由。也就是说,只要业主愿意,是一定可以找到理由拒交服务费的。
这些人并不是少数。前一段时间,舆论上在谈论一些地方政府发文,提倡公务员带头交物业费,就是因为拒交物业费已经影响到城市治理。但在舆论层面,大致都是说,物业要做好服务,业主自然会交物业费。
这当然是一种政治正确,毕竟,业主相对业委会、物业来说,人数上有绝对优势。没有舆论直接说破,一个小区之中,必然有贪便宜的人,恶意拒缴物业费。社会中,有买家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