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张泽峰伪造假账涉嫌侵占 公司高额财产及行贿行为
举报人:苑永刚,男,汉族,1982年3月5日出生。
住 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29号
身份证:130xxxx8017
电 话:188xxxxxxxxxxx5555
举报人:李玉敬,男,汉族,1969年7月30日出生。
住 址: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888号19栋3单元302室
身份证:222xxxxxxxxxxx3837
电 话:136xxxxx203
被举报人:张泽峰,男,汉族,1978年11月18日出生。
住 址:石家庄桥西区汇新路1号旭华园12栋2单元401室
身份证:152xxxxxxxxxxxxx0954
电 话:186xxxxx666
举报事项:
一、被举报人张泽峰做假账涉嫌侵占河北深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额财产约6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李玉敬、苑永刚与被举报人张泽峰于2019年6月3日共同收购河北深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由被举报人张泽峰负责经营管理至今,三人均出资60万元,原始股权比例为李玉敬30%,苑永刚30%,张泽峰40%(其中30%为资金股,10%为经营管理股)。
2021年10月10日,李玉敬、苑永刚与张泽峰签订《退股协议书》,对李玉敬的退股事项与中介费用作出约定,约定了李玉敬可分配公司利润的股东权益期限截至到2021年10月10日。2021年10月30日,张泽峰将李玉敬入股款60万元分三笔退款至李玉敬个人账户。2022年3月26日,李玉敬股权转移登记至陆洪兵名下。
2022年10月27日,苑永刚股权转移登记至郝磊名下,陆洪兵股权转移登记至本案第三人即张泽峰名下。2022年10月28日,陆洪兵收到退股款60万元与经营收益分红20万元,苑永刚仅收到退股款60万元未收到经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