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民企诉称签订租赁合同后发现厂房属违房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在与房东林某荣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我们发现该厂房竟然属于违建、危房,而且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的消防手续,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几经诉讼,仍未能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民营企业广东省东莞市中能环治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钟权威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7年9月27日,钟权威代表中能公司同林某荣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了林某荣名下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昌路3号的中间厂房。在签订合同时,林某荣提出,如果以中能公司名义同其签合同的话,其就要给中能公司开具发票,会增加其费用,因此其就让中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权威以个人名义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中能公司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将公司搬至该厂房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该厂房存在严重问题:
一是该厂房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
二是该厂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大量安全隐患,属于危房。一遇到雨天就会出现大面积漏雨,漏雨不严重时中能公司就自己就想办法克服,但当遇到大雨发生严重漏雨同林某荣沟通时,林某荣不仅拒绝修缮,同时也不允许中能公司自行修缮,导致中能公司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墙体和结构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一侧墙壁坍塌的情况。中能公司通知林某荣后,其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修葺,并未对该厂房排查隐患进行全面加固。
电力设施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线路着火的情况。中能公司通知林某荣后,其只是对着火部位进行了简单的更换,并未对该厂房的电力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是该厂房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的消防手续,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62岁的房东林某荣自述原在广东某海关任职,别人都叫他“林处”,名下有多家企业,财力雄厚。公开资料显示,东莞东城耀阳纸箱制品厂,200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