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坤泰管理混乱引发千万诉讼案 “项目经理”身份成迷?
导读:根据赵虎镇招商引资条件,鑫裕投资组建“赵虎社区筹建处”投资开发赵虎社区,随后,开发商德州鑫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鑫裕投资)与山东坤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坤泰公司)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变身“挂靠施工人”支走数百万施工款项,引发山东坤泰与鑫裕投资千万诉讼案。
是“项目经理”还是“挂靠施工人”?
鑫裕投资负责人于天忠介绍,根据赵虎镇招商引资条件,鑫裕投资组建“赵虎社区筹建处”投资开发赵虎社区,他本人担任经理,负责项目筹建管理。得知消息的刘炳龙、张广胜、孔凡忠通过关系找到他表达了承建赵虎社区想法,因没有建筑资质,通过协商,他同意三人借用坤泰公司的施工资质,并以该公司的名义于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分别与赵虎社区筹建处签定建筑施工合同,由刘炳龙承建B、C号商业楼;张广胜(李伟、范大鹏)承建D号商业楼、1、2号住宅楼;孔凡忠承建E号商业楼、3、4号住宅楼;坤泰公司不投资金、机械、材料和技术管理人员,只是收取实际施工人1.5%的挂靠管理费。约定工程款须拨付到坤泰公司账户,坤泰公司扣除管理费后再支付给刘炳龙、张广胜、孔凡忠等实际施工人。
工程前期,由各实际施工人按工程进度到坤泰公司开具收款收据交到赵虎社区筹处财务,赵虎社区筹建处将各工程款拨付到周文英(坤泰公司法定代表人郝连生之妻)个人帐户,周文英扣除了“挂靠(管理)费”后再拨付给实际施工人。但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坤泰公司将赵虎社区筹建处拨付的工程款挪作他用,不再向实际施工人拨付,导致工程长时间停工,给鑫裕投资和实际施工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和减少损失,根据实际施工人的请求,赵虎社区筹建处此后将工程款直接给付实际施工人,并写有支款条和借条等。
施工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材料费支款条和借条的原件存留在赵虎社区筹建处财务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凭证,因此才产生了白条支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