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生校内坠亡 教育局称校方无责引质疑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马岭中心校没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我8岁的女儿不慎从校内教师宿舍楼楼顶摔下底楼坝子坠亡。事发后,叙永县教育局答复称校方无责,我们多次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无果。”四川省叙永县马岭镇某村村民魏再春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魏再春,男,出生于1982年1月,是四川省叙永县马岭镇某村的一位村民。我于2011年购买位于马岭中心校校内教师宿舍蒲某才老师二楼住房一套,后举家居住在该房,产权过户至今仍无法办理。该楼为五楼一顶砖混结构,住户除我家外其余全部是该校教师。我的女儿魏钰蝉,现年8岁,系马岭中心校二年级四班学生。于2020年6月14日(星期天)下午6时左右,因独自上楼去楼顶玩耍,不慎从楼顶摔下底楼坝子坠亡。
我女儿坠亡,完全是马岭中心校没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不到位,未将进入该楼楼顶的木门上锁,且学校对楼顶维修后无护栏等安全设施所造成的。为此,我们多次向马岭中心校、马岭镇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无果。同时,对县教育和体育局的答复深表不服,提出质疑。
叙永县教育局答复称:
一,“本人2011年购买该教师宿舍蒲某才二楼房屋,学校并不知情,也无权干涉。”事实上,我当时的购房协议上有校长张某平的亲笔签字和马岭中心校学校印章,难道学校不知情?这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二,“该栋教师宿舍楼产权归所有住户,监管权归所有住户,顶楼木门未锁是由住户决定,学校无监管义务和责任。”事实上,该栋楼是学校卖给了学校教师居住的房改房,且位于学校园区,平时也是学校在管理。
其一,平时水、电、卫生费均是马岭中心校在收取,垃圾清运也是学校在管理清运,且该栋楼楼顶蓄水池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