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中科金座離奇轉讓沉冤十年驚動全國人大
日前,隨著黨中央及河南省委部署安排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有序進行,發生在鄭東新區中科金座項目離奇土地轉讓案浮出水面,弱肉強食的「土地上的角逐」中,觸目驚心的不擇手段,讓人瞠目結舌。中國青年報的深度報道,驚動了全國人大常委會。
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中科金座,是鄭東新區CBD的最後一棟寫字樓。事情還得從15年前說起。2006年1月1日,中國國際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公司」)楊延華(中科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常濟淙(河南延津縣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載明,「常濟淙系中科公司副總經理,現就公司與歐亞國際協會聯合在河南鄭州鄭東新區投資建設項目:全權委託常濟淙先生代表我公司洽談、簽約、實施。」
2006年11月1日,中科公司(甲方)與常濟淙(乙方)簽署了一份更為詳細的承包協議和補充協議:甲方就「鄭政東出(2006)TD-7-2號地塊項目」成立項目部,該項目實行承包經營;甲方將該項目承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具體運作並承擔相關經濟、法律責任;項目部單獨核算,在項目所在地單獨開立賬戶;乙方向甲方支付承包費,雙方協議承包費標準為每年30萬元,項目自開工之日起,直到該項目完工……」、「甲方對乙方在鄭州鄭東新區項目提供全方位支持和配合併提供整套真實合法的手續。就該項目新設立的開發公司,甲方不實際注入資金,但配合出具相關合法手續,無論甲方在新的開發公司所佔股份多少都屬於出資人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在該項目上甲方除收取管理費以外不享有任何它項權利,也不承擔任何有關的債權債務。」
此外,雙方還約定,「乙方就該項目成立新的開發公司,如何組建、經營,均與甲方無關。」
2008年8月22日,常濟淙以中科公司名義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了「鄭政東出(2008)027號」地塊受讓權。編號為「豫(鄭)出讓(2008年)第0001」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上述地塊的總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