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4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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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徐炜程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报告(附徐炜程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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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徐炜程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报告(附徐炜程个人档案)

基本信息 恶审判长照片 姓名 徐炜程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88年09月30日 身份证号 411528198809300030 工作单位 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 职位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出生地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家庭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龙湖街道水岸花都小区1号楼1单元 户籍所在地 河南省息县城关镇西街广场路56-30号 联系电话 18237620983 支付宝绑定手机号 同上 微信号绑定手机号码 同上 配偶 照片 姓名 孙琳翊 性别 女 与枉法裁判主责人关系 夫妻 出生日期 1989年03月02日 身份证号 411528198903020043 工作单位 1,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第十小学、2,息县筝韵古筝艺术中心 职位 1,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第十小学音乐教师、2,息县筝韵古筝艺术中心实际控制人 出生地 河南省息县 家庭地址 河南省息县城关镇西街广场路56-30号 联系电话 13782993565 支付宝绑定手机号 同上 微信号绑定手机号码 同上 子女(信息暂不公布) 审判长徐炜程所涉恶行及犯罪事实 徐炜程作为本案的审判长,依法负有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职责。然而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徐炜程严重失职,放任并纵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罔顾关键证据,枉法裁判,造成严重的司法不公。 根据案件事实,2025年2月18日,维权人士邢望力因拍摄现场视频、报警救助一位遭遇暴力殴打的访民,反而...
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恶警档案——陈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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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恶警档案——陈万一

基本信息 恶警照片 姓名 陈万一 绰号 陈总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82年01月17日 身份证号 41152819820117163X 工作单位 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出生地 河南省息县 家庭住址 河南省息县城关镇西街广场路10号 联系电话 13033770015、17839771780 微信号 Chen1303377 婚姻状况 已婚 配偶 照片 暂不公开 姓名 张冬梅 与被建档人关系 配偶 身份证号 152624197711290623 出生地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卓资县 户籍所在 河南省息县城关镇西街广场路10号 常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周家桥街道武夷路727弄7号101室 持有产业《祥和小菜》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300号3号楼205 联系电话 18916615385 微信号 Zdmpn8888 继女 照片 暂不公开 姓名 彭仕月 与被建档人关系 继女 继女详细信息暂不公开。 恶警恶行 1、2014年6月底,河南省息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的母亲邢家英、岳母何泽英、女儿邢梅非法抓捕;办案民警陈万一采取诱供、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捏造虚假口供、证人证言、证据,致邢梅、何泽英、邢家英、信阳市浉河区维权人士郭海玲以寻衅滋事罪判囚3年6个月、郭母田贵荣被判囚2年6个月。 2、2018年2月底,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夫妇前往北京看病并寻求法律援助,息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
中国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涉嫌2025“寻衅滋事罪”一案 违法公诉主责人档案 ——息县检察院检察官 崔书林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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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涉嫌2025“寻衅滋事罪”一案 违法公诉主责人档案 ——息县检察院检察官 崔书林 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报告

基本信息 被建档人照片 姓名 崔书林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84年01月01日 身份证号 411528198401015551 工作单位 中国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检察院 职位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出生地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家庭地址 河南省息县城关镇北街千佛庵东路41号 联系电话 13903979651 微信号绑定手机号码 13903979651 车牌号 豫S5F506 配偶/子女(信息暂不公布) 崔书林所涉恶行及犯罪事实 2025年2月18日早上6时许,河南省息县访民余俊在邢望力家门口遭多名身份不明人员围殴倒地,邢望力拍摄视频后报警。约7时许,邢望力被息县淮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蒋诚、曹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官敏等人诱骗至息县公安局淮河派出所,随后,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公安陈万一带队,出动数名防爆警力,强行将邢望力戴上“背铐”(约束性刑具)押走,并以《息公(治)拘通字〔2025〕20号》刑事拘留通知书,将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于息县看守所。 本案起诉过程中,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正义、证据合法性原则,检察官崔书林在明知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执意推动重刑量刑,系违法公诉的主要责任人。 一、崔书林主要违法行为 1. 明知无合法报案,仍推动起诉 •起诉材料称“接到群众报案”,而“报案人”洪杰与官敏明确通过录音表示从未报案; •庭审现场提供了录音证据,证明所谓报案是公安“陈万一搞出来的事”; •崔书林仍建议法院判...